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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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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服务指南

受理窗口

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通用综合窗口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对象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个体工商户

设定依据

1.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55号令)

2.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65号令)

3.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2016年第222号令)

4.《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要求

申报条件

1.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委会制定的零售布点规划;

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3.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4.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5.烟花爆竹零售点应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6.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安全警示标志;

7.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

必须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来源渠道

获得途径

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网上下载/窗口领取

赣县政务服务网(http://gzgx.jxzwfww.gov.cn/?webid=95®ionCode=360721000000&flag=gj);

2

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申请人自备

/

3

上墙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申请人自备

/

4

零售店周边安全条件情况说明(附前后左右照片)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申请人自备

/

5

培训机构出具的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明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

6

申请人身份证、照片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户籍部门、支付宝“赣服通”

7

参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

8

烟花爆竹零售点布点申请表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申请人自备

/

9

安全配送供货协议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申请人自备

/

10

店面租赁协议或产权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申请人自备

/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发证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收费

联系人

农业和社会事务审批股

联系电话

0797-4432499

结果送达

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赣州市赣县区行政审批局二楼西厅通用综合窗口。

2.快递送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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