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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批办事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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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行政审批局

赣县区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批

办事服务指南

202111

一、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批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三、审批单位

赣县区应急管理局

四、审批依据

1、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55号令)

2、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65号令)

3、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2016年第222号令)

4、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要求

5、符合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

五、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

六、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65号令)第十六条规定: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规定要求

七、申请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烟花爆竹零售布点申请表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主要负责人及销售人员取得的培训合格证

4、零售店面(或专柜)内安全条件说明(附照片)

5、零售点周边100米范围内安全条件说明一份

6、零售场所租赁协议书及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一份

7、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承诺书

8、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预先核准证明材料

10、与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的烟花爆竹配送及购销协议

11、参加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八、受理基本流程

窗口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审查并拟出批文→领导审定、签发→出件

九、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咨询途径

办公电话:44409894446086

十二、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

受理时间

赣县区行政审批局

(二楼综合一窗口)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赣县区应急管理局

(燕塘路2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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