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赣县区关于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赣区府办字〔2021〕1号)
二、奖励对象
在赣县区注册、纳税的企业。
三、奖励条件
首次纳入文化产业规上企业的。
四、政策时效
2021年1月8日-2023年12月31日,以一个完整自然年为周期进行奖励。
五、奖励标准
对首次纳入文化产业规上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七、责任部门和责任科室
赣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产业发展股
电话:0797-4441219
八、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免申即享)。
九、奖励程序
证明材料--兑现流程
(1)证明材料。统计部门出具纳入文化产业规上企业的证明。
(2)兑现流程。通过政策资金兑付平台提交纳入文化产业规上企业的名单,区行政审批局在政策资金兑付平台受理后1个工作日兑付奖励资金并通知企业。
十、办事方式
线上一网
十一、受理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受理地址
地址:赣县区行政审批局二楼西厅政务服务帮办中心
联系电话:0797-4452499
十三、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赣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办公室 0797-44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