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现代服务业 > 办事指南

“小微信贷通”办事指南

访问量:
“小微信贷通”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县“小微信贷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政发[2014]5号)
二、贷款条件
申请“小微信贷通”贷款的企业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有优势、发展潜力大。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有盈利,企业信息透明度较高。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足非法集资、高利贷、资金中介等情况。
4.企业在本地已连续正常生产经营2年以上,且企业主(实际控制人)在赣州地区以外无投资经营项目。
5.企业财务结构清晰,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含),总授信银行家数不超过3家(不包括房产、车辆按揭贷款的银行)。
6.上年度缴税3万元以上,申请年度上半年缴税2万元以上。
三、政策时效
一年授信一次
四、贷款额度
小微信贷通企业最高额度200万元,一户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贷款。
五、申请材料
1.融资项目申请表;
2.企业征信和法人征信;
3.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公司章,并写上与原件一致;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法人签字,并写上与原件一致;
5.2018年度上缴税金证明和2019上半年度上缴税金证明;
6.公司2018年度和2019上半年度财务报表。
7.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六、责任部门和责任科室
赣县区工信局产业办 0797-4436838
七、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由贷款申请企业对照“小微信贷通”贷款条件,向所在县(市、区)民营企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部门推荐。民营企业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同财政、合作银行共同对申请贷款的企业名单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推荐给当地合作银行进行贷前调查。
3.银行审批。由合作银行对企业进行贷前调查,调查结束后,合作银行贷款承办支行向市级分(总)行报批。
4.缴存保证金。县(市、区)财政局将保证金存入指定的平台公司在合作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合作银行市级分(总)行与平台公司签订《保证金质押协议》。
5.发放贷款。由贷款申请企业提交所有股东签署的以本人或1-2名直系亲属个人财产对公司贷款承担无限责任的保证合同,同时与合作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银行发放贷款。
九、其他

受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灌婴路1号区政中心3楼西侧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赣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0797444208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