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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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赣县区交通运输局 |
办事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事项类型 |
经营备案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是否可网上办理 |
否 |
咨询电话 |
0797-4441189 |
投诉电话 |
0797-4441189 |
办事窗口 |
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通用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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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 ,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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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日、节假日服务方式(延时或预约) |
双休日、节假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797-444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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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37条;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 3、《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4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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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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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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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通用综合窗口。 2、窗口工作人员对所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工作人员当场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全部内容。 3、对于决定受理的,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并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决定。 4、向申请人送达经营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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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1、工作日上班时间窗口领取。 2、支持快递送达,由申请人提供地址,EMS免费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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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综合维修和专项维修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