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农民培育补助申请指南
一、法律依据
1.《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27号)
2.《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农字〔2024〕55号)
3.《赣州市赣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县区农字〔2024〕84号)
二、培训对象
16周岁以上,在赣县区内正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禁捕退捕渔民等人员。
三、申报材料
1.《高素质农民培育登记表》。
2.培训班台账(培训照片、学员手册、学员登记表、培训内容等)。
3.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
培训机构向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五、受理单位
赣州市赣县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六、补助标准
2024年8月30日前,按照原补助标准,即经营管理型3500元/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1200元/人;2024年8月30日后,经营管理型按4300元/人的标准。
七、办理时限
培训机构申报,10个工作日内。
八、咨询电话
赣州市赣县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0797-4449038
九、监督渠道
赣州市赣县区农业农村局:0797-4441642
十、补贴结果发布
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或机构按程序对资金安排及培训对象进行公示公开。
十一、补助范围
补助到承担项目培训的单位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