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 |
补贴 |
补贴对象 |
补贴范围 |
补贴标准 |
咨询电话 |
受理单位 |
办理时限 |
联系方式 |
备注 |
种植业管理股 |
耕地力补贴 |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对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未承包到户的或村集体实有未发包面积)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村集体 |
我区补贴依据为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
112元/亩 |
0797-4449039 |
赣县区 |
当年内 |
0797-4449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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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管理股 |
稻谷 |
补贴对象为我区水稻种植户(包括农户,以及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粮食加工及收购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
赣县区 |
根据财政厅下达的资金补贴总额及按户核定登记的水稻种植总面积,测算每亩稻谷补贴标准,调剂补贴资金的10%加大对早稻生产者的补贴力度,稻谷补贴资金分配增加早稻种植面积因素,早稻种植面积(权重10%) |
0797-4449039 |
赣县区农业农村局 |
当年内 |
0797-4449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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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推广站 |
农机 |
赣县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符合申请受理条件的赣县区区域购机者 |
赣县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
0797-4441549 |
赣县区农业农村局 |
即办 |
0797-4441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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