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废止1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废止1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赣财购〔2021〕18号)要求,将14件涉及政府采购类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废止1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赣财购〔2021〕18号)
赣州市赣县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9日
赣州市赣县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废止1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废止1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赣财购〔2021〕18号)要求,将14件涉及政府采购类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废止1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赣财购〔2021〕18号)
赣州市赣县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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