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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印发《赣县区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硬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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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区府办发〔20255

关于印发《赣县区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硬十条措施》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驻区有关单位,赣州高新区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赣县区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硬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728

(此件主动公开)

赣县区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硬十条措施

为加快我区服务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服务业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企业入规纳统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的企业给予奖励,其中:月度入规企业给予20万元,年度入规企业给予15万元,分两年拨付(首年60%、次年40%);若当年入规企业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及以上,第二年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追加奖励。

二、扶持航运经济发展

对实现月度入规的航运物流企业,奖励细则参照本措施第一条执行;对实现月度入规的航运物流企业,按照其所拥有的船舶吨位500-1000()吨、1000吨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艘、5万元/艘,单个企业当年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三、推动现代物流业做优做强

鼓励物流企业与工业企业建立高效合作,对签订合作协议并实际履行,且年度实际完成运输量达1000-3000(含)吨、3000-5000(含)吨、5000-50000(含)吨、50000吨以上的,经合作双方共同申请,依据协议履行及运输量完成情况经核实后分别奖励双方各2万元/家、5万元/家、8万元/家、30万元/家。

四、助力企业扩容提质

对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净增长100万元-300(含)万元、300万元-500(含)万元、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分别奖励1万元/家、2万元/家、3万元/家;对上年度营业收入达3500万元以上的,且本年度实现正增长10%-20%(含)的服务业企业,奖励5万元/家,实现正增长2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奖励10万元/家。

五、支持创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对成功获评的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六、压实入规培育工作责任

压实对有入规培育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考核,完成入规任务的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

七、落实同等发展待遇

对实现月度入规或年度入规的服务业企业,同等享受赣州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相关政策。

八、强化企业用地保障

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有用地需求的服务业企业,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保障企业用地需求。

九、优化招商签约机制

根据服务业行业属性,允许行业主管部门在报请分管区领导审定后,直接与招商引资的服务业企业签订招商协议,并于签约后5个工作日内报区政府备案。

十、完善企业帮扶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常态化走访机制,加强对在库服务业企业的跟踪服务。对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解决不到位、帮扶工作不力的,将相关情况纳入责任单位年度考核,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专报说明原因及整改措施,通报整改进展,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本政策措施奖补资金由区财政负担,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促进全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项资金额度根据当年区级财力和实际兑现需求情况确定,统筹使用。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或与本区其他政策重复时,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本政策由赣县区商务局负责承担具体的解释工作20259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