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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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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赣县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为主线,紧扣《赣州市赣县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的重点学习内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认识,切实提高全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机制。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两大工作抓手作用,组织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地区,开展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实地督察,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二)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为动力,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惠民惠企的“放管服”改革。推进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公布最新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推进区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通用窗口全覆盖。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延伸推广“全程网办”“帮代办”事项清单,扩展“一照通办”“证照分离”应用范围。深化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事程序。优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升级“赣服通”“赣政通”赣县分厅、“亲清赣商”“惠企通”、智能审批等平台的政务服务功能。二是着力优化良好有序的营商环境。健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聚焦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大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依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检查入企扫码”“安静生产期”“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制度,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

(三)以依法治理能力提升为目标,全面建设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发挥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和服务保障作用。2023年全年共出具法律意见539份,审核重要协议、合同32份。落实听证制度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听取专家及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依法决策质效。定期动态更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目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共计清理文件284件。严格落实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审核、集体审议和公开发布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效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继续深化政府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

(四)以完善执法工作机制为抓手,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制定《赣州市赣县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完成南塘、大田综合执法大队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不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牌子、有场所、有制度、有队伍、有装备、有案卷、有能力、有水平“八有建设”,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队伍、基础设施、工作装备、制度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职责单位依托平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33件,较去年增加326件,增长率64.3%,全区公开行政执法信息21353条,公开率较去年大幅提升。严格落实行政检查监测点和“一案一码”制度。规范管理行政执法案卷。推行包容审慎柔性监管。有序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不断加强“两法衔接”机制的全程落实和动态评估。三是开展重点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根据省市部署,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搜集问题线索24条,办结24条,办结率100%。组织案卷评查专家组对交通执法单位近2年来已经结案的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

(五)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为基础,全面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擦亮“大脚板”调解品牌,成立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构建“府院联动、院院协作、市县协调”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运用调解、信访、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多种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的服务功能,扩大法律服务覆盖范围。2023年,全区共调解案件5355件,调解成功5292件,调解成功率98.82%;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35件。二是深化行政复议改革,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建成行政复议中心标准化办公场所,为申请行政复议的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落实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复议委员会集体讨论制度,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召开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全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0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9件,直接纠错率17.24%,综合纠错率31.03%,我区获评“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律素养。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主题普法活动,加强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提升全民法律素养。认真开展“八五”普法中期督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巩固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截至目前,全区共发展“法律明白人”12.17万人,其中骨干1.47万人。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巩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区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基地)4个,法治小广场、小游园、长廊106个,实现全民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2023年,我区拟评为首批“全省普法守法示范县”(公示期已结束,待省司法厅党组审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质量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落实有差距,创建合力不够,创建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创建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有待加强。部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不够,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有待提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全面协调作用,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85日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区法院、区自然资源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在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上进行现场述法,述法工作常态化开展。将法治建设列入区委督查计划,开展覆盖全区的督查活动,对6个乡镇8个单位开展实地督查。严格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全力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保障法治建设经费,完善法治机构阵地建设。根据复议体制改革要求,高标准完成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获评“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统筹安排司法所建设经费360余万元,解决建设场地(办公用房)9个,高标准打造江口、大田、南塘、湖江等示范司法所。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全力支持、充分保障各部门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四、2024年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细化考核指标,压实责任主体,补齐短板弱项,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政府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坚持依法决策,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和服务保障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入企扫码”和行政检查监测点、“一案一码”等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质效,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力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擦亮“大脚板”调解品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调处化解。

特此报告。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20242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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