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扶〔2021〕2号)文件精神,现将赣县区下达2022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向赣县区财政局反映,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797-4438521,
电子邮箱:gxczfpg@163.com
公示单位:赣州市赣县区财政局
通讯地址: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东塔楼12楼1206室。
附件:关于下达赣县区2022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赣州市赣县区财政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