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栖性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区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走访慰间、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区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行政编制7名,在编在岗行政编5人,核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额性拨款事业编制16名,在编在岗事业编14人;现单位其实有在编在岗人数共19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78.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8.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71%,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78.6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7.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8.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万元;项目支出8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76%,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37%,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57%;卫生健康支出7.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100%,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3%;住房保障支出1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78.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71%,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为: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1.74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总额的0.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支出17.55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总额的1.63%;行政运行科目支出162.13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总额的15.03%;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科目871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总额,80.75%;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支出7.92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总额的0.73%;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18.32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总额的1.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7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8.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79%,主要原因是:减少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一般性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原则上机关运行费只减不增,相较于上年度压减10%。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4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11个,涉及资金871万元。
1、项目概述:预算项目具体包括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经费、双拥工作经费、涉军维稳工作经费、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采集及核查工作经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优抚工作经费、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优抚对象家庭慰问金、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伍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军区政治部(赣办字【2013】10号)等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赣州市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周期:当年项目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7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10%。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9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比上年减少0.73万元,下降2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第三部分 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