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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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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赣州市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赣州市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主管退役军人工作的工作部门,具体职责主要分12个方面:

(一)拟订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区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走访慰问、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区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赣州市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员 19 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4343.64万元;本年收入合计 4343.64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343.64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4343.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343.6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343.64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84.33万元,决算数为434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8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未纳入预算,决算数为 4.10 万元,主要原因是:数据的归集口径不一致。

(二)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6.46万元,决算数为 422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 %,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业务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96.74万元,决算数为 7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 %,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3万元,决算数为 1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五)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未纳入预算,决算数为 31.66万元,主要原因是:数据的归集口径不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11.98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46.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71.3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94.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决算数为 6.5 万元,完成预算的 50 %,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5  万元,完成预算的50 %,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00 批,累计接待 1000 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50 %,主要原因是运行维护费减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运行维护费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3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95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0%。

组织对“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经费”、“双拥工作经费”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4.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1.66 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个乡镇发放到位;二是按每个乡镇3万元发放。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每个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

赣州市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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