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文书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赣县区食许准[2024]第0411号
赣县区可欣餐饮店:
你单位于2024年05月07日提出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05月07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的人员、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符合《食品经营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行政许可。法定代表人:林光义,注册地址: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城南大道东路2号白鹭湾五区17栋附1号,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编号:JY23607040043219,有效期自2024年05月07日至2029年05月06日。
请你单位于2024年05月07日持本决定,到行政服务中心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赣县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