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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公示)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审计工作报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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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赣县区本级财政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江西省地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赣县区审计局对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产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确定的“创新引路、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不折不扣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布置,着力打造“六个财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环境、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审计监督与服务。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5.8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4.9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88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6.92亿元,总支出36.6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958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1.36亿元,总支出10.8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500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9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万元,总支出134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一般预算方面

1、预算管理方面。存量资金补充一般公共预算2.5358亿元。

2、一般预算收入执行方面

(1)存款利息收入未缴国库列一般预算收入162.1万元。

①截止2018年12月末,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年终未缴国库列一般预算收入19.31万元。

②截止2018年12月末,特色专户扶贫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年终已转专户结余,未缴国库列一般预算收入142.79万元。

(2)收取的上级审计罚没收入未缴国库列一般预算收入37.07万元。

①收取吉埠、白鹭乡、沙地等乡镇退回审计退款,年终列其他应付款未缴国库列一般预算收入28.67万元。

②储潭、五云镇退回审计危房改造、雨露计划资金年终列其他应付款未缴国库列一般预算收入8.4万元。

(3)收取的防洪保安资金未缴国库列政府性基金收入913.44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收取的防洪保安资金列预算单位待结算资金未缴国库列政府性基金收入913.44万元。

3、一般预算支出执行方面

(1)预算指标列支挂账年末余额较大金额15.5482亿元

2018年末区财政总预算反映各预算单位、财政总预算指标结转结余总量大,年末余额15.5482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调剂金额较大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报表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间调整14.34亿元,其中: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12项支出调减7.17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等7项支出调增7.17亿元。

(3)专项资金专户支付了非专项资金用途的支出42.52万元。

①2018年度在工伤生育基金专户中转账支付赣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调查法律顾问费、租车费、购买工伤调查设备费、印刷费等11.60万元

②2018年度在促进再就业下岗再就业专户转账支付赣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年招工工作经费30.9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借款金额大。截止2018年12月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长期借用财政各项资金37.7873亿元。其中:借用总预算国库资金19.0967亿元,借用单位部门贷款资金6.1753亿元,借用单位部门专户资金12.5153亿元。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截至2019年6月完成供销社、城建局、招商服务中心、民政局、物价局、外侨办等6个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挤占专用资金。区供销合作联社在区供销系统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账列支其他补助(话费补助、纪检信访津贴、“三送”岗位津贴、自卫还击军人和退休人员慰问等)29760元。

(二)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民政局2017年结算印刷品制作费合计64268元、办公设备采购—档案密集架79380元,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三)扩大支出范围。城建局2017年9月机关经费支付运动服装及器材7900元。

(四)“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2016年6月,区供销合作联社食堂公务接待费3130.20元,无接待公函,未填接待清单。民政局明细账反映2016年超标准结算接待基层灾害信息管理培训学员餐费802元,违规结算调研组、检查组人员的住宿费5848元。

(五)公务卡结算和现金管理不规范。招商服务中心2017年1月至11月以现金支付餐费3319元,未实行公务卡结算。民政局大额现金支付涉及金额24221.13元,出差住宿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4284元。

(六)津补贴发放管理方面。招商服务中心、外侨办、物价局发放已停止执行的计生津贴,涉及金额8450元;招商服务中心分管人员同时享受综治和纪检两项专项津贴金额5280元。

(七)差旅费报账管理方面。区民政局超标准报销下乡差旅费5324.6元;招商服务中心报销下乡(企业)伙食补助2000元,报账人员报账日期与考勤记录不符,报销2017年3月份赴广东拜访客商差旅费7089.39元与3月份报账精准扶贫差旅费300元在日期上相重叠;报销赴常州筹备“中国稀金谷”产业对接会差旅费时超标准、超范围报销餐费2205元;区物价局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按不同标准“包干”填报精准扶贫下乡伙食补助,同时还存在重复报销下乡伙食补助150元、超标准报销下乡伙食补助100元和多报出差的士费58元的问题。

(八)其他财务核算不规范事项。

1、2016年度,区供销社机关财务部分“事业支出”580207.58元,通过“其他应付款—经费超支”进行核算。

2、建设局2016年将下达的集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奖补资金50万元、第二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转移支付资金1718万元,列“财政补助收入”。以上两项专项资金结余均未单列明细核算。

3、招商服务中心2017年6月17日至8月30日因打卡机故障送厂家维修无电子考勤记录,未实行手工签到,全额发放6至8月份考勤费共计6300元。

4、区民政局2016年工会经费超标支出9618.49元,结算租车费用5000元未使用交通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报销,食堂开支无支付明细金额涉及6860元。

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受区委组织部的委托,截止2019年6月,区审计局实施完成了卫生监督执法局、农资公司、民政局、江口中学、二中、农机局、老干局、直属机关工委、台办、安监局等10个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挤占专项资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卫生协管、采购设备专项经费中发放综合治理奖和支付精准扶贫款等109759元。

(二)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江口中学2017年3月份结算中韵工程监理费31770.2元,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三)津补贴发放管理。江口中学发放教师探亲补助1562元。

(四)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和现金管理规定。区农机局经管的赣州动力机械产有限公司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改制账户,2014年年初支取大额现金18763元,截止到审计日期间近4年保存大额现金,未存入银行账户;直属机关工委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精准扶贫租车费用费用15380元,未履行公务卡结算使用现金支付用餐接待费680元;台办未按规定采用公务卡结算,涉及资金10164元;区安监局未按规定采用公务卡结算,涉及资金18405.2元。

(五)“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务接待费2882元,无接待公函及未填接待清单。赣县二中车辆运行费核算数据不准确,车辆运行费在其他科目核算33452.53元,占车辆运行费总额61%。

(六)差旅费报账管理不规范。江口中学无票据和以不合规票据结算差旅费用1863元;农机局超标准结算差旅费861.20元。

(七)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老干局2019年1月末,赠送、报废及车改等应减少固定资产302200元未报区国资管理部门审批作账务调整处理。

(八)其他核算不合规事项。

1、区安监局支付梅林镇城区工委(光彩社区)文明创建工作经费13000元,未附相关的文件和会议纪要作付款依据。

2、赣县二中公用经费支出中培训费支出占比不足。2014年至2016年实际列支培训费407019.70元,少于规定比例支出112486.80元与规定比例5%相比少1.1%。

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部门要求,按照审计计划安排,2018年9月实施了韩坊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韩坊镇境内的小坌河流域存在非法开采砂石资源的现象。2018年6月韩坊镇政府清河行动后采砂设备未拆除仍停放河道采砂现场。

(二)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

1.闲置批而未用耕地4.156公顷达一年以上。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不合规定。

3.部分建设项目未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4.农民建房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5.乡镇集中式供水工程未取得(换发)相关许可证。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重大决策方面

1.万象山旅游开发建设未批占用土地5.09亩。

2.实际建设用地总规模超过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划数。

(四)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

根据赣县区农业和粮食局提供生猪退养资料显示,韩坊镇禁养区内有118家生猪养殖场。截至2018年8月,审计抽查发现未拆除关停生猪养殖场5家,未完成畜禽养殖退养任务。

(五)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

1.自来水厂个别时段饮用水检验项目不达标。

2.赣县小坌煤矿非法露天开采煤矸石

3.存在对辖区内砖厂生产经营造成的粉尘、大气污染污染问题监管不严情况。

4.存在对林地占用及采伐林木监管不严现象。

(六)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方面。

1.2016—2017年赣县韩坊镇小坌圩镇原自来水厂未缴纳水资源费。

2.2015年赣县矿山开发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建设项目实施建设推进缓慢。

五、2016—2017年度农村保障房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9年3月,赣州市审计局组织对赣县区2016—2017年农村保障房投资、建设、分配、使用、后续管理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6年至2017年,上级下达赣县区农村保障房建设任务数1588户,实际完成建设任务数1583户,少完成5户。

(二)贯彻决策部署和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由于征地拆迁、参建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展缓慢,石芫乡山背村2017年新建保障房集中点4套农村保障房至审计日仍未交付使用。

2.农村保障房未办理产权登记。截至审计日赣县区2016年和2017年新建保障房1545户均未办理产权登记。

3.农村保障房产权不明晰,涉及户数16户(保障对象自行加层加建14户、私人宅基地建设2户)。

4.农村保障房申请户与实际住户差异较大,差异率为11.14%。

(三)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将资金挪用于弥补办公经费10万元。长洛乡收到区财政拨入2016年农村保障房建设资金10万元,资金转入乡政府本级经费账,资金结转处理不规范造成挪用事实。

2.将资金挪用于非农村保障房项目建设0.64万元。王母渡镇使用保障房建设资金列支上排村村部化粪池工程费用0.64万元。

3.上级财政补助农村保障房建设资金未分配使用至2019年2月底已闲置超过1年,涉及大埠、白鹭、南塘、吉埠4个乡镇,金额合计24.68万元。

4.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其他问题。2018年茅店镇人民政府将已拆迁农村保障房补偿款支付给了原安置户个人1户,涉及金额4.78万元。

(四)保障房建设和住房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农村保障房屋顶、墙面出现开裂、渗漏等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涉及农村保障房47户。

2.农村保障房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工程等出现影响房屋安全的质量缺陷。如:王母渡镇寨下村1户房屋地基有下沉倾向,导致墙面开裂。

3.已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家庭多重申报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涉及阳埠、南塘、储谭、田村共6户。

4.违规审批认定农村保障房对象,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涉及韩坊、大埠、湖江、茅店等农村保障房13户、涉及农村保障房面积483㎡。

5.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变化按规定应退而未退出。涉及石芫、大田2个乡镇,涉及保障房3户。

6.农村保障房被违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破坏。具体为田村镇联群村1户在入住保障房后半年死亡,其兄弟及左邻右舍认为该保障房影响了出行,擅自破坏拆除了该保障房。

7.已建成农村保障房至2019年2月底空置或闲置,涉及农村保障房102户。

(1)空置或闲置1年以上,涉及农村保障房73户。

(2)空置或闲置半年以上一年以内,涉及农村保障房10户。

(3)空置或闲置半年以内,涉及农村保障房19户。

8.农村保障房基础设施不完善,涉及农村保障房25户。包括通户路未硬化出入不便,没有卫生厕所,余坪阶沿水沟建设未到位,未通电或未安装电表,厨房烟囱排烟不畅,未建化粪池,排水设施建设不到位等问题。 

9. 农村保障房选址不合理,影响后期管理使用。如:沙地镇坳下村一户保障房为分散建设,在其死亡后,其保障房被围在院子内,导致影响后期管理使用。 

10. 农村保障房选址不合理,影响居住安全,涉及农村保障房6户。主要是有的保障房屋劈山而建,山体土石冲刷而下淤积房屋周围影响居住安全;有的保障房建在山脚下有山体滑坡现象;有的房屋三面悬空,无安全防护栏;有的保障房旁边有严重倾斜的土坯房,存在安全隐患。 

11.农村保障房建设项目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问题。如:吉埠镇石含村1户为2017年分散建设农村保障房(35㎡),经审计现场调查发现其现居住在上新屋组一栋砖木结构、青瓦屋顶、旧门窗的房屋内(该房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六、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预结算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赣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计管理办法》(赣政办[2013]3号)规定,赣县区审计局基建审计中心组织实施了对全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和结算审计工作。加强了对审价机构库建设管理,进一步扩大借助中介机构技术力量,促进了全区工程项目建设的推进。

2018年完成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预结算审计255项,审定工程造价133142万元,核减金额2857万元,调整预算补充漏项金额1018万元。

2019年1月至6月完成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结算审计69项,审定工程总造价34786万元,核减金额1159万元。

七、2015—2017年度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2018年9月至11月,市审计局组织对赣县区2015—2017年度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方面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方面

(1)至2017年末,赣县区基本公共卫生配套资金少配套23.05万元。

(2)资金拨款不及时。至2018年9月才拨完2017年度的最后一笔公共卫生结算资金。

(3)2015年1月—2017年12月赣县区卫计委乡镇防保站二类疫苗收入应缴未缴财政专户142.92万元。

(4)2015年1月—2017年12月赣县区卫计委未按医谷管理系统数据进行考核结算,造成漏洞导致多拨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13.94万元。

(5)2015年1月—2017年12月赣县区卫计委多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1.29万元。

2、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方面

(1)2017年末,主管部门卫计委滞留基本药物资金195.88万元。

(2)2015年—2017年,赣县区卫计委向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乡村协管员发放公共卫生资金12.53万元。

3、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方面

至2017年末,区卫计委人口基本专户结存资金1290.27万元(属2015年结存下来)。

4、其他方面

(1)乱收费。2015年1月—2017年12月,9个单位违规向病人收取复印费19.77万元。

(2)中成药加价突破规定差率。抽查湖新、白鹭卫生院中药加价率高于25%的规定差率,非法所得共计7.29万元。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

2016年—2018年10月,项目签约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家庭医生签约辖区人口覆盖率为27%—28%,家庭医生“只签约不服务”现象普遍存在。

八、审计建议

(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对总预算及各财政专户没有指定用途或因政策变化无需继续执行的存量资金进行清理,摸清闲置资金结构及规模,整合财政资源,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落实到项目,使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尽快发挥效益。

(二)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执行的严肃性,规范部门预决算公开。

(三)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强化财税收入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防范财政风险。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