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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发改地区字〔2021〕9号关于赣县区石芫乡广福村大岗河堤堡坎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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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赣县区石芫乡广福村大岗河堤堡坎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石芫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审批石芫乡广福村大岗河堤堡坎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项目建议书文本等材料收悉。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赣县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赣县区石芫乡广福村大岗河堤堡坎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赣县区石芫乡广福村大岗河堤堡坎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石芫乡广福村。

4.建设工期:2个月。

5.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混泥土堡坎长38.9米、宽1.8米、高7.5米,30*30水沟39米。

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申请上级补助。

7.项目实施。要严格落实好计划执行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建设,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8.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赈济作用,确保贫困人口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群众通过参加工程建设获得报酬,发放贫困人口报酬不低于中央资金的1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报酬不低于50%

接文后,请抓紧推进项目其他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