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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县区茅店小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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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赣县区茅店小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赣县区茅店小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经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原则同意赣县区茅店小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赣县区茅店小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赣州市赣县区,北面为茅店大道,东面为茅店中学,南面为贡江。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56845.06㎡,总户数为846户。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和公用配套工程,其中,建筑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住宅107424.85㎡,商业配套5372.55㎡,农贸市场2271.2㎡,幼儿园1520.16㎡,社区用房267.8㎡,物管用房267.8㎡,公厕、垃圾中转站96.3㎡,地下室39624.4㎡;公用配套工程建设内容为:绿化工程20535.2㎡;给排水工程156845.06㎡;供电工程156845.06㎡;供气工程156845.06㎡;消防工程156845.06㎡;管网工程156845.06㎡;道路、硬地广场及其他38133.86㎡等。

四、工程方案:基本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3863.2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8257.46万元,公用配套工程费8074.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32.58万元,预备费为1538.25万元,建设期利息15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和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六、其他:规划、消防、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并办理相关手续。

请据此批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完善各项手续后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