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赣县区公安消防大队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赣县区公安消防大队为了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大队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底,我大队政府信息工作运行正常。
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得以正常、高效开展。大队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业务资料,并经领导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大队公开政府信息总任务数172条,其中完成工作动态171条,年度报告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赣县区公安消防大队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赣县区公安消防大队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赣县区公安消防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行政复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广泛等。
(二)改进措施:2017年赣县公安消防大队将加强与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沟通,及时学习相关知识,培训业务技能,提高业务人员素质,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赣县区公安消防大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