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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公安消防大队2010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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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赣县消防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统计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报告如下:

一、概述

赣县消防大队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定,依法对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不履行或不严格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予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 2010年底,我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正常、高效开展。大队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业务资料,并经领导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01231日,我大队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我大队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收费、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大队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大队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大队将及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提高网上服务效率,降低公众查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