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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赣县公安消防大队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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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3年度消防安全监督抽查计划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社会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全力确保消防安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针对我县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特制定2013年度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第120号令)。

二、抽查时间

20131月至201312

三、抽查范围

本次抽查的范围为全县2013年度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部分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消防监督抽查重点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情况(有无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新、改、扩建建筑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擅自施工或使用;有无需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 

(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情况(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是否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是否影响安全疏散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是否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是否安装金属护栏,是否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是否分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被遮挡、覆盖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是否错误;是否擅自改变防火分区,能否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有无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四)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五)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情况。在各社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排查各社会单位是否存在电气火灾隐患,在审批时是否通过有资质单位的电气检测等。 

  (七)消防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在人员密集场所有无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有无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有无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安排专人监护;公共娱乐场所有无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有无影响公共安全;是否有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燃气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五、消防监督抽查要求:

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范围的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要召集本单位的各级负责人和职工及场所的业主和员工,认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状况和消防措施,逐一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特殊工种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单位内部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制度。赣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严格依法予以处理。

 

 

    

赣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