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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县区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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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县区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区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化解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防范变量风险,全面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赣州市赣县区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攻坚行动方案》正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赣州市赣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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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攻坚行动方案

近年来,全区上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火灾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燃气专项整治等一系列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整改消除了大批消防安全隐患,有力维护了全区消防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进一步化解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防范变量风险,全面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当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精准执法阶段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攻坚行动,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各行业领域督导、检查、巡查、调研发现的问题隐患,以企业(场所)为重点,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逐一核查问题隐患整改成效,对彻底完成整改的予以确认,仍然存在问题隐患的予以再次督办,确保202312月底前基本消除本年度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存量,有效遏制问题隐患增量,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精准执法走深走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攻坚范围。对全区各消防领域发现的问题隐患开展全覆盖“动态清零”,围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精准执法目标任务,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重点为:2022年以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巡查以及综合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市级以上各行业管理部门执法检查或者督导检查发现的消防问题隐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

(二)攻坚重点。重点围绕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人员密集、敏感特殊、混合生产经营等三类场所发现消防问题隐患的整治清零。突出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八个方面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隐患整治清零。

三、实施步骤

此次隐患清零攻坚行动作为全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政部门精准执法阶段的具体抓手,由区消委办负责此次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成立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攻坚小组,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工作。此次攻坚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汇总认领阶段。(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31)。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安排,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市级以上2022年以来国家、省、市各类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所涉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汇总认领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台账。10月31日前,各行业部门要上报1个以上需区政府层面以及1个需市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隐患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全面核查阶段。(2023年111日至2023年11月15日)

按照属地负责、行业推动原则,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精准执法要求,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行业部门要按照问题隐患全覆盖要求进行全面核查,将梳理汇总的问题隐患反馈至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全覆盖自查,指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所涉问题隐患全面整改到位。并于1112前将2022年以来国家、省、市、区督导检查发现消防隐患清单”(附件1整改完成情况报送至区消委办。核查期间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对反馈问题隐患屡查屡有、虚假整改、久拖不决的或者在核查中仍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坚决予以立案查处,从严从重执法处罚。1115日前,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至少要查处1起以上问题隐患整改走过场、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不到位的执法典型案例,报区消委办进行曝光,形成强大执法威慑力,切实督促企业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三)抽查检查阶段(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30日)

消委办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对问题隐患整改走过场、整改不彻底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立案查处,特别是对多次整改仍然存在大量问题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即:一律采取停业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对不认真整改、虚假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不断强化“红线意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严密防范和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并于1031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部门实施方案汇总至区消委办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把此次消防隐患整改攻坚行动当成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第三阶段精准执法的一项具体任务。攻坚行动期间,各乡镇、各行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调度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同时,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问题隐患整改指导帮扶,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火灾隐患,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具体整改时限,特别是要督促企业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消防隐患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倒查问责。攻坚行动期间,区消委办加强调度各有关乡镇、各有关行业部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对隐患排查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杨一凡4592111;邮箱:gzsgxqxf119@qq.com

附件:1.2022年以来国家、省、市督导检查发现消防隐患清单

2.2022年以来xxx (行业、乡镇)问题隐患整改核查情况汇总台账

赣州市赣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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