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消防救援大队 >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全区消防安全检查集中行动的通知

访问量:

赣州市赣县区消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全区消防安全检查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重大亡人火灾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327日,河北省沧县一废弃冷库拆除过程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417日,浙江省武义县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418日,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发生火灾,造成29人死亡。418日,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张国清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尤其是五一假期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关于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消防安保专项集中行动的指导意见》及上级的统一部署,为做好五一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经区消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集中行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次集中检查时间:428

第二次集中检查时间:430

第三次集中检查时间:51

第四次集中检查时间:53

二、检查对象

各乡镇根据《关于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消防安保专项集中行动的指导意见》,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分级分类分片开展城区、圩镇、农村三个维度排查。城区方面,城市社区管委会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建排查整治小组,划分责任区,走街串巷式检查九小场所、沿街店面、老旧住宅小区等一般单位,重点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器材不足、疏散通道堵塞占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醇基燃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违规设置、违规使用等方面问题,并同步录入基层消防APP,同时督促指导单位落实九小场所3+1以及合用场所4+1措施。镇街方面,由消防所牵头,以消防所、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综治网格员五支力量为主,重点落实四个一活动。农村方面,由村居两委负责人牵头,组织村居两委工作人员、综治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开展三个一遍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对医院、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含密室逃脱、剧本杀)、不停产不停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九小场所、小宾馆、餐饮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

三、检查内容

(一)428集中检查医院、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公共娱乐场所(含密室逃脱、剧本杀)、商场市场、小宾馆、餐饮场所针对医院,重点检查重点检查ICU病房、手术室、住院部、设备间等重要部位和用火用电、供氧供气、安全疏散等方面火灾隐患针对养老机构,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运转及值班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烟道清理情况,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和消防器材完好情况等方面火灾隐患针对旅游景区,重点检查火灾防范措施、值班巡查、现场监护是否落实,电气线路、用电设施、装饰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等问题针对公共娱乐场所(含密室逃脱、剧本杀)、商场市场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电气线路等方面火灾隐患,督促单位用好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常态化落实防火巡查、灭火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小宾馆、餐饮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环保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安全问题,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装修装饰材料、电气线路等方面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民政局、文广新旅局、商务局、区公安局、各乡镇)

(二)430日集中检查不停产不停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违规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占用防火间距、是否擅自改变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安全、装修搭建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动火用焊是否履行审批手续、是否违规住人或违规设置住宿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责任单位: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区应急管理局)

51日集中检查九小场所(合用场所)、生产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重点整治居住区域未与生产经营区域完全分隔合用场所违规住人、消防设施器材不足、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店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外窗安装防盗网等火灾隐患,以及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燃气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公安局、区住建局)

53日集中检查高层建筑、住宅小区,重点对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建筑消防设施、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是否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屋面、地下室等区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进行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情况开展检查,特别要集中整治一批老旧小区的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住保中心)

各乡镇应结合实际同步开展集中检查行动。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乡镇要按照《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消防安保专项集中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围绕城区、圩镇、农村三个维度最大化部署力量整合编组分级分类分片开展地毯式”“扫街式的集中行动。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综治中心、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以及村(社区)安全员、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并推动行业部门参与协助,强化联合检查。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检查内容对本行业系统开展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一查两惩四公开措施,依法执法,保持隐患整治高压态势。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对于在此次集中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隐患内容,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切实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

请各乡镇、赣县高新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检查行动结束后第二天上午下班前将附件(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集中检查图片报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4592111,邮箱:gzsgxqxf119@qq.com)。

附件:五一期间集中检查行动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州市赣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42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