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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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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单位:

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全省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赣市消委字〔20235号)要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赣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3428        


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重大亡人火灾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327日,河北省沧县一废弃冷库拆除过程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417日,浙江省武义县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418日,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发生火灾,造成29人死亡。418日,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张国清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尤其是五一假期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关口前移,实施精准治理,采取单位自查、基层排查、行业抽查、政府督查等方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有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实现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目标,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开展火灾高危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医院:卫健部门要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分级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约谈,通报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要牵头对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全覆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ICU病房、手术室、住院部、设备间等重要部位和用火用电、供氧供气、安全疏散等关键环节,督促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要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充足应急处置力量,组织医护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对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疏散能力,有效处置初期火灾。

2.养老院: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 807-2014)、《赣州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手册》要求,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要牵头对养老机构开展一次全覆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运转及值班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烟道清理情况,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和消防器材完好情况等;要指导养老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示用火用电注意事项,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结合实际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充足应急处置力量,组织开展应急逃生疏散演练。

3.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逐级、逐岗位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牵头对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全覆盖消防安全检查,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礼堂、体育馆等场所为重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师生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培训,大力普及防火注意事项和逃生自救知识。

4.厂房仓库:各乡镇乡镇政府、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重点对前期开展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厂中厂落实“5+1”硬举措(即打通生命通道、强化动火作业管控、清理违规住人和违规办公、拆除违规设置的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配全管好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开展全员培训和疏散演练),对厂房仓库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一律予以清理拆除;对为员工住宿临时设置的与厂房、库房等合用的新三合一场所,一律予以取缔;对违规改变使用性质、违规生产储存易燃可燃物品、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停用以及影响室内排烟、安全疏散的,一律限期整改、依法查处;对分租、转租的,要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巡查检查、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5.密室逃脱、剧本杀:文广新旅部门要指导督查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并会同消防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严查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方面突出问题。指导单位对照《剧本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消防202326)开展自查自改,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承诺。

6.高层建筑:各乡镇要深入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整改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扎实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校验核查,对超高层公共建筑开展教学培训式检查。

7.九小、合用场所: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乡镇网格排查+部门协同治理等方式,开展九小场所、合用场所排查整治,乡镇政府和办事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教育(小学校(幼儿园)),民政(小养老院),公安(小旅馆、小美容洗浴场所),文广新旅(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卫健(小医院(诊所)),应急(小生产加工企业),商务、市场监管(负责小商店、小餐饮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整改存在的隐患问题。凡发现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的,一律采取措施督促彻底搬离;凡发现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实施内部装修的,一律依法拆除;凡发现疏散通道不畅的,一律采取措施立即清通。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消防安全风险研判情况,进一步明确整治的重点,细化整治措施,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同步开展所属行业的排查治理工作。

(二)持续深化重点风险隐患治理

1.突出解决违规动火动焊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赣州市电气焊消防安全联合监管机制(试行)》(赣市消〔202335号)要求,严格规范动火动焊作业,督促本地、本行业系统单位做到动火审批、持证上岗、消防器材配备、易燃可燃物清理、防止火花飞溅措施、专人安全看护六落实应急、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源头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电焊工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学时和考核内容,联动消防部门集中查处一批违规动火动焊的突出问题。

2.持续抓好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治理。住建、市场监管、文旅、商务、消防等部门要建立保温材料生产、销售、建设、使用、改造、拆除等全流程监管机制,尤其是加强冷库、室内冰雪等场所火灾早期预警和消防设施建设,从源头防止火灾发生。

3.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聚焦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紧盯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组织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清理拆除。依法查处大型商业综合体、密室逃脱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组织公安、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集中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4.持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乡镇要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等行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住建部门要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检查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执法震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巡查。

(三)提升单位自主管理水平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1.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加大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普及力度。要广泛发动基层组织以及网格员、志愿者,将消防宣传触角延伸到村组,上门入户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教育、卫健、民政、文旅、商务等部门要发动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应急疏散大演练。党委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宣传教育,集中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高频次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消防救援部门要紧盯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九小场所、沿街商铺等场所从业人员,扎实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提升群众扑救初期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2.实施社会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持续推行社会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要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组织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人员进行理论授课、实践教学、培训考核。要规范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泡沫消防泵站(泡沫站)、气体灭火系统储瓶间等重点部位管理及应急程序。要深化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住宅物业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按标准配备人员和器材,强化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火灾处置,开展达标创建。

(四)加强重要节日火灾防范

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紧盯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宾馆饭店、民宿、商市场等旅游、节庆活动场所,组织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提醒谈话,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文广新旅、宗教、商务、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错时检查,重点纠治临时非法搭建、违规使用易燃材料、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节前及节日期间,各乡镇要组织开展消防安保集中行动,围绕城区、圩镇、农村三个层级,推动落实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套方案、层层召开一次会议、开展一轮检查、落实一日一调度、开展一次总结),确保事前有部署、事中有调度、事后有总结,全力打好重点时段火灾隐患整治合成战。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组织发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发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同,强化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消地结合、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消防所、政府专职队、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综治网格等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努力实现群众会识别隐患、会报告险情、会自救逃生,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实行清单治理。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各行业部门要结合企业单位自查情况,组织开展全面火灾隐患排查,列出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督改责任清单,照单对账、照单销号,督促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及时、闭环管理。

(三)开展约谈提醒。各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定期研判火灾形势情况,对火灾多发高发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提醒,督促落实有效防范措施。有关行业部门要对措施落实不力、问题隐患突出的下级部门和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实施重点约谈,督促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查自改措施。

(四)集中曝光督办。4月底前,各乡镇要上报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通过市级媒体予以集中曝光,为督促隐患整改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提请属地政府挂牌督办。

(五)加强事故调查。凡发生亡人及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部门要第一时间提请属地政府依法按照事故等级调查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火灾原因、厘清事故责任、提出追责建议。要组织召开火灾事故现场会,会商研判、以案促改,汲取事故教训、强化警示教育、落实追责整改。对火灾发生场所具有监管职能的相关行业部门按规定到场参与火灾事故调查。

四、排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于430日前组织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各部位、各环节、各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全面排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乡镇政府和办事处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九小场所、出租屋、小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

(三)政府督查。各乡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消防工作督查重要内容。各乡镇要适时组织对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办事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辖区内的各单位开展督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中央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此次发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门领导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指挥调度,跟踪督办整改,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强化隐患整改。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用足用好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措施,保持整治高压态势。要邀请技术专家辅助开展检查,为隐患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跟踪督办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

(三)提升安全意识,做好应急准备。要开展针对性警示宣传教育,集中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要健全各部门会商研判和各类应急救援力量联勤联训、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消防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备战状态,加强第一出动力量,科学安全高效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牢牢守住最后一道防线。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43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从5月起,每月底报送《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督改责任清单》(附件2),831日前报工作总结。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视情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联系人:谢雨辰,电话:0797-4592111,邮箱:gzsgxqxf119@qq.com

附件:1.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督改责任清单

               2.重点场所检查要点


附件1

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督改责任清单

序号

属地/部门

检查时间

单位、场所名称

隐患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整改责任人

督改责任人

是否纳入本级政府挂牌督办

是否完成整改

1

**区

*月*日

***

1.***;

2.***;

3.***;

***

1.***;

2.***;

3.***;

***

*月*日

***

***

/否

/否

2

**部门

备注:整改责任人为社会单位、场所负责人,督改负责人由负责排查有关部门和乡镇明确人员。涉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提请县级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附件2

重点场所检查要点

1.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2.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4.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5.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6.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7.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8.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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