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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播电视局建立市场主体事前信用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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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省广播电视局加大力度推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体制建设,制定印发了《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市场主体事前信用承诺制度(试行)》,引导企业在“信用中国(江西)”网站主动作出综合信用承诺、诚实守信经营等专项承诺,公开声明严格遵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该《制度》从2021年10月15日施行,共十四条内容,涵盖事前信用承诺的概念、对象、类型、如何开展信用承诺工作、遵守信用承诺的激励措施和违背信用承诺的惩戒等,以及信用承诺书

事前信用承诺制度的建立将信用监管作为基础性工作,从承诺即监管、公示即监管、共享即监管、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等角度出发,积极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市场主体开展信用承诺,强化市场主体信用意识。



信息来源: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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