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宣传、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坚持正面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舆论监督,发挥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作用。
(二)组织和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节目创作及制作,把握好舆论导向,抓好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对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审查把关和检查监督。
(三)制定我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计划和事业发展的目标与规划,促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繁荣,负责好广播电影电视的事业建设、技术维护以及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有线电视以及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建立健全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有关制度,指导、协调乡镇在广电事业建设方面的事项。
(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业务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县外广播电视媒体在我县采访的配合工作。
(六)研究和推进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的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七)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八)受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负责组织执行广播电影电视法律法规的稽查。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融媒体中心设9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日常事务;负责内外联络与综合协调;负责印章、财务管理;负责来访接待、后勤服务;负责党建、综治、文秘、会务、人事、群团、保密等工作;负责考核考评、督促督办;负责文明城市建设、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总编室
负责选题策划,采编任务布置,采编工作协调调度等;负责指导重大活动和重要事件的宣传报道;负责上级媒体来访接洽;负责安排中心所有节目的采编(含采购)、审核和播出;负责新闻、专题、专版的稿件创优评比;负责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与通讯员的通联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编辑制作部
负责广播电视新闻的播音、编辑、制作及统计存档;负责专题、广告的配音工作;负责活动的主持播音解说工作;负责赣县新闻、赣县宣传微信公众号、赣县融媒体客户端、赣县手机报、抖音、视频号、学习强国的编辑发布(上传)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全媒体采访部
负责做好赣县新闻、赣县宣传、赣县手机报的采访撰稿工作;负责策划内宣选题,高质量完成内宣稿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专题广告部
负责各类电视专题片(短视频、节目录播)、广告的拍摄、撰稿、制作工作;负责各类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全程做好新闻发布会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外宣部
负责完成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的对外宣传任务;负责上级广播电视媒体、报刊网站的来访接待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技术保障部
负责中心采编播设备的运维;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游字、角标等广告的制作播出;负责全区乡镇应急广播和沙地、南塘无线覆盖基站的运维;协助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新媒体发展部
统筹做好赣县手机报、赣县宣传微信公众号、赣县融媒体客户端的日常编发工作。
(九)市场经营部
三、办公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总部经济大楼东塔15楼、16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朱建华,办电:0797-444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