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融媒体中心 > 概况信息 > 机构职能

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职能和内设机构

访问量: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宣传、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坚持正面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舆论监督,发挥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作用。

(二)组织和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节目创作及制作,把握好舆论导向,抓好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对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审查把关和检查监督。

(三)制定我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计划和事业发展的目标与规划,促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繁荣,负责好广播电影电视的事业建设、技术维护以及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有线电视以及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建立健全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有关制度,指导、协调乡镇在广电事业建设方面的事项。

(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业务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县外广播电视媒体在我县采访的配合工作。

(六)研究和推进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的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七)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八)受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负责组织执行广播电影电视法律法规的稽查。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设6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访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制定财务计划和制度。

(二)总编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宣传工作及宣传类文件的起草处理,宣传报表的汇总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台电视自办节目和引进节目的编排审查工作,制定年度播出计划和节目调整方案,积极引进电视社教节目。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制定年度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部(室)搞好全县重大活动的广电宣传策划和报道工作。负责召开宣传例会和广播电视节目观摩分析及会审,指导并组织好广播电视台节目评先评优活动。

(三)新闻股

认真落实宣传纪律,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好似节目采访、拍摄;承担对外宣传赣县报道任务;承办《赣县新闻》等栏目。

(四)编辑制作播出股

严格遵守新闻纪律,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编辑、配音、制作和播出工作。

(五)网络技术股

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技术管理、规划、设计;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的技术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有线电视网络的技术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新闻采编博设备的管理和维修;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六)广告节目股

依照广电法律、法规负责广播电视广告策划、制作和其他节目编制经营业务。

纪检组(监察室)。为县纪检委(监察局)派驻机构。

三、办公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总部经济大楼东塔15楼、16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谢军华,办电:444261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