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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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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制定项目管理措施与程序。
  (二)指导与监督乡镇(管理区)项目办按照项目《评估报告》、《贷款协定》及有关要求管理实施好项目。
  (三)监督与监测项目进程,组织各乡镇(管理区)按项目进行报账。
  (四)组织项目的总结、交流活动、通报项目信息。
  (五)组织对乡镇(管理区)的项目培训活动。
  (六)做好项目的监测评价和跟踪问效工作。
  (七)协调县有关技术局支持项目活动,共同实施好项目。
  (八)落实项目到期贷款回收,搞好项目资金滚动使用的后续管理。
  (九)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