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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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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B20125-0102-2008-0001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08-1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主要职责
访问量:
(一)贯彻制定项目管理措施与程序。
(二)指导与监督乡镇(管理区)项目办按照项目《评估报告》、《贷款协定》及有关要求管理实施好项目。
(三)监督与监测项目进程,组织各乡镇(管理区)按项目进行报账。
(四)组织项目的总结、交流活动、通报项目信息。
(五)组织对乡镇(管理区)的项目培训活动。
(六)做好项目的监测评价和跟踪问效工作。
(七)协调县有关技术局支持项目活动,共同实施好项目。
(八)落实项目到期贷款回收,搞好项目资金滚动使用的后续管理。
(九)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