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医保电子凭证推广运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驻区各单位、各参保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网信办《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 作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19〕39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发 〔2020〕10 号)要求,我区自2020年底启动医保电子凭证试点以来,已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17万人,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全覆盖,但是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互联网+医保"发展,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快捷、应用丰富、安全可靠的优势,不断提升医保业务工作与数字经济协同发展能力,根据上级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区进一步强化电子医保凭证推广应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 一) 2022年12月31日前,全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总参保人数的80%,其中2022 年5月30日之前 ,各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95%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100%。
( 二) 2022年5月30日前,全区、乡、村三级经办机构(含合作银行网点)医保经办业务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实现全覆盖。
二、工作安排
(一) 申领渠道。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渠道有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赣服通、支付宝、微信、合作金融机构手机APP等,各参保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参保人通过渠道申领激活个人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凭证领取激活方法见附件)
(二)应用场景。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主要包括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1.市局将结合国家(江西) 医保信息平台,在业务经办、医保结算、公共服务等与参保人息息相关领域,大力扩展和规范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努力打造"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2.各乡镇要做好乡镇、村二级医保业务经办窗口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环境建设,在身份识别、业务受理、数据查询、自助终端等方面充分营造应用场景,并积极引导参保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各项业务,稳步提升参保人员扫码意识。
(三)绩效考核。为确保落实到位,我区已把此项工作列入到乡镇、区直(驻区)各单位2022年提高民生品质考核内容。
三、组织保障
(一) 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已纳入医保高质量考核内容。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实行每周通报,每月排名和年度考核。各参保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医保电子凭证是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进一步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媒介,是融入全省数字化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要严格对标目标任务,倒排时间,周密谋划,动员一切力量,共同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 层层落实,强化责任考核。各参保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建立考核机制,以考核促落实,切实加快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进度。同时请区科教文卫体、区卫健委等部门通知下属单位及时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
(三) 加强宣传,确保完成任务。各参保单位要持续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宣传,做到宣传广覆盖,应用无死角,让医保电子凭证切实深入人心。
附件:各渠道领取激活方法步骤演示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县分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