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财经信息>财政预决算

2022年度赣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

访问量: 下载文件

赣州市赣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赣州市赣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赣州市赣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27人,其中在职人员12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遗属人员15人;年末学生人数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5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2991.6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收入合计2991.62万元,较2021年减少2425.04万元,下降44.77%,主要原因是: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991.6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2991.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991.62万元,较2021年减少2425.04万元,下降44.77%,主要原因是: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结余结转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215.27万元,占74.05%;项目支出776.35万元,占25.9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66.84万元,决算数为299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81.27万元,决算数为228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6%,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和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费用增加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科普活动费用支出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4.78万元,决算数为31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增加。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4万元,决算数为11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保缴费等支出增加。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5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王母渡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支出增加。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39万元,决算数为12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5.2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886.04万元,较2021年增加204.6万元,增长12.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8.8万元,较2021年减少62.2万元,下降26.9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60.43万元,较2021年减少37.7万元,下降19.03%,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   5.07万元,决算数为5.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89.23万元,下降94.6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3.2万元,决算数为 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2批,累计接待3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 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69.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1.87万元,决算数为1.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89.13万元,下降97.95%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新能源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7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减少132.1万元,降低44.0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减少,办公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8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7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04.8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食品安全监测”等1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4.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资金使用效果基本达到了预期水平,提升了监管队伍能力。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4.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项目资金使用合理,也暴露了部分不足,为今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传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科学技术专利普及到位,按照工作部署推进普及任务;对各类市场产品的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稳定市场环境。

2、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我局项目预算共17个,分别是:2021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农药残留检测经费、非税成本性支出、2022年非税成本性支出、2022年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中央补助经费、2021年年终一次性补助、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专项、食品安全监测、临聘人员经费、专利经费、价格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其他收入资金、提前下达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2021年第三方检测机构食品抽检经费、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价格监督检查。自评完成情况如下:

12021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农药残留检测经费预算安排183.6万元,预算执行19.9739万元,绩效评分90

2非税成本性支出预算安排29.3万元,预算执行9.1659万元,绩效评分90分。

32022年非税成本性支出预算安排50万元,预算执行0万元,绩效评分90分。

42022年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中央补助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预算执行2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52021年年终一次性补助预算安排5万元,预算执行5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6)、消费者权益保护预算安排9.5万元,预算执行9.5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7)、执法办案专项预算安排19万元,预算执行19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8)、食品安全监测预算安排100万元,预算执行75.0593万元,绩效评分95分。

9)、临聘人员经费预算安排67.2万元,预算执行67.2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10)、专利经费经费预算安排9.5万元,预算执行9.5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11)、价格监督检查经费预算安排14.25万元,预算执行14.25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12)、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预算安排357.2万元,预算执行314.9267万元,绩效评分97分。

13)、其他收入资金经费预算安排146.9827万元,预算执行146.9827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14)、提前下达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经费预算安排24万元,预算执行24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15)、2021年第三方检测机构食品抽检经费预算安排33.0619万元,预算执行33.0619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16)、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预算安排44.3万元,预算执行44.3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17)、价格监督检查经费预算安排10万元,预算执行10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3、综合评价结论

各项项目资金使用合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秩序;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强化市场监管支撑保障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按照工作部署推进各项任务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传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科学技术专利普及到位;对各类市场产品的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稳定市场环境。

5、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项目资金支付推后。下一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管理。

6、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掌握了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价格监督检查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部分      


附件1、赣州市赣县区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价格监督检查

附件2、赣州市赣县区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市场监督管理专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