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赣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赣州市赣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187人,其中行政编制 104人,事业编制83人;年末实有人数309人,其中在职人员165人(其中自收自支人员在职11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41人(其中自收自支退休2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044.5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3044.57万元,较上年增长23.27%,主要原因是:进行了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工作。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044.57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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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3044.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044.57万元,较上年增长23.27 %,主要原因是:进行了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工作;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无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82.6万元,占78.26%;项目支出 661.97万元,占21.74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22.89万元,决算数为304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4.47万元,决算数为233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主要原因是:进行了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7.58万元,决算数为3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77万元,决算数为11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07万元,决算数为12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15.7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行了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工作。
(六)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科学技术职能划转到我单位,相关支出增加。
(七)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95万元,比2018年增加360.41万元,增长470.8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支出增加。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3万元,决算数为33.29万元,完成预算的 49.47%,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3万元,决算数为5.65万元,完成预算的 22.33%,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10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新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万元,决算数为27.64万元,完成预算的 65.81%,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控制了运行维护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2.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755.07万元,较2018年减少26.06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36.95万元,较2018年增加360.41万元,增长470.87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0.58万元,较2018年增加17.98万元,增长10.41 %,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增加。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增加 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该支出。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661.9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等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1.97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本部门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及途径开展工作和安排经费支出。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1.97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发挥作用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区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四部分 赣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