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财经信息>财政预决算

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预算公开

访问量: 下载文件

 

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二、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

 

二、   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赣市办字【201447号),中共赣县县委、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县字【201440号)和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政办发【20156号),整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职责和机构,组建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14个职能股室,下设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2个副科级直属机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个股级直属机构,在梅林、茅店等11个乡镇设立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有在职人员19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66人,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实有在职人员16 人,自收自支的事业人员实有在职人员17人。 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35人。 

 

 

第二部分  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全系统部门预算总额2016.9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016.9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2016.9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9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47.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8.54万元;项目支出40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2016.97 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为2016.9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项目支出406万元, 主要项目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专项347万元,其中:企业注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登记、换照所需内芯和外框等75万元,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抽查企业实施检查审计费用15万元,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经费10万元,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广告经营单位许可证、经营单位资格检查、广告监测设备及维护、巡查记录、设备及维护等费用)10万元,商标注册和评审、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打击制售假冒侵权专项整治、商标法规宣传15万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刷等支出10.5万元,农资(化肥、农药、种子、农业机械)180个批次样品购买费用、送检费等20万元,建材(钢筋、水泥、铝合金、油漆、装饰装潢材料)220个批次样品购买费用、送检检验费用等52.5万元,成品油(汽油、柴油、液化气)50个批次样品购买、送检检验费等34万元,婴幼儿食品、奶粉及其他食品、样品购买费用、送检检验费,县局食品检测室及分局食品快检箱所需设备、试剂等60万元,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费用等45万元;

2、执法办案专项20万元,其中:执法办案办公费5万元,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打击传销,遣送传销人员5万元,质量监督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4万元 

3、消费者权益保护10万元,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维权3万元,日常监管2.5万元,举办宣传教育活动等2万元,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2.5万元;

 4、质量监督管理专项10万元,其中:标准化经费1.5万元,特种设备经费2.5万元,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计量检定经费2.5万元,定期检验经费1.5万元;

5、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专项19万元,其中食品药品安全经费10万元,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85万元,其中: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用车和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险、加油及维修;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