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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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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首次明确了江西省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并把质量的战略意义由兴省上升到强省的高度。《纲要》明确提出,到2015年,实现由质量兴省战略向质量强省战略过渡,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形成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到2020年,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质量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综合实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2010年,江西省出台《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在全省全面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经过努力,江西省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尽管江西省质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江西省在《纲要》中把质量发展提升到强省的新高度。

  涵盖四大质量发展目标

  说起质量,以往人们关注的重点一直是产品质量。《纲要》拓宽了质量的范围,提出了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四个方面的质量发展目标。特别是将环境质量作为一项内容单列,符合江西实际,成为江西省独具特色的一大亮点。

  《纲要》提出,到2020年,全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好中趋优。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到2015年,环境质量的具体目标是:全省城市(含县城)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河流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比重达82%左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以上。

  《纲要》对强化质量安全分别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突破了产品质量安全的局限。《纲要》提出,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及资源浪费严重的行业和产品,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立健全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机制;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为重点,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研究环境风险的产生、传播、防控机制,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把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是江西省以质量为切入点,全面提升产品质量、产业竞争力,切实加快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举措。

  《纲要》提出,各级政府要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要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与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依据。《纲要》要求,建立各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省政府设立江西省井冈质量奖,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实施名牌带动工程,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建设,把优质安全作为扩大市场需求的积极要素,促进社会资源向优质产品、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