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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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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赣县区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条例》(国办公开函〔202130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一是审批流程方面,加强对临时占道经营、依附于城市道路各种管线、道路挖掘等行政审批事项的专职管理,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开审批流程信息,2021年共受理审批件99件,联合竣工验收93件;二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解读重要政策。2021,城管局共处理来电件22件。做到了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本报告由赣县区城市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赣县区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赣县区城市管理局相关政府信息337条,其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301条,赣县区城市在线等微信公众号36条;按时公开2020年赣县区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与2021年度部门预算,发布调整区城市管理局概况、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赣县区城市管理局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蓝图,开展数值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进一步规范文件管理,按照新版基本目录及时更新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工作动态等方面信息,主动做到公开内容及时、栏目归类准确、公开形式规范。坚决落实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要求。持续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重点发布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市政设施养护、园林绿化整治、渣土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居民满意率。

(四)平台建设

按照更新周期及文件时效性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第一时间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01条、行政执法信息54条。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36篇。


(五)监督保障

1.  工作考核: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工作由局宣传办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总负责,各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

2.  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局宣传办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受理机构和日常信息维护机构,指派1名专职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运行正常。

3.  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各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经领导审核后,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做到工作有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单一;三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升。

下一步,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创新信息公开形式,采取图文结合、漫画、视频传播等方式,提升信息的移动传播和互动传播,充分利用好政务新媒体及政府网站等平台的传播性、广泛性。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议,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整体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高质高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