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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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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2021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及区委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提出的“三大战略”“六大主攻方向”,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今年是我局城市管理精细化管理提升年,根据《赣州市赣县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赣区法建办字〔20214号)的文件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结合赣州市赣县区推进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县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做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精细化管理城市打造法治城管

1、执法办案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利剑拳头,是打击违法行为最有效的手段,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我局法治城管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区城管局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群众路线,积极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法制化、社会化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扎实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办案工作,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依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明确了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统一了执法文书。规范了日常执法,制定了实用的执法手册。正式施行以来,我局告别了传统办案方式,紧紧依托条例开展行政执法。今年我局共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条例的行为3起(一般案件3起,简易案件36起),处罚金额42000万元。取得显著成效。

2、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执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完善执法办案评查考核,严格错案追究等多项制度。通过数字化城管系统,对建筑工地施工情况,渣土运输车辆出场密闭、冲洗及污染路面等对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进行监控,抓拍违章违法行为,减轻队员反复巡查,调查取证的精力消耗严格执法标准。将执法队员规范着装、佩带执法标识和执法记录仪及执法车辆管理情况纳入每月检查考评,全面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从严落实执法人员工作纪律,杜绝出现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

3、坚持学法用法,确保执法者执法守法、懂法用法、严格执法。认真组织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局办公会议定期学法,每季度不少于1次。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实现集中培训,学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靠法、用法、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4、聘请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负责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案件法律咨询工作,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指导执法办案,提供定期业务培训。运用数字化城管执法办案子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案件办理方式,执法队员使用执法通APP采集案件上传后,通过线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审批流程包括立案审批、处罚审批、结案审批,每个审批环节严格按照执法大队,法规股及主要领导的顺序进行层层审批,如在审批过程中发现问题,采取退回案件补充调查的方式进行重新办案审批,审批时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取得重要成效

(一)城管执法体系打造精干高效的执法队伍

1、根据赣县编[2021]42号文件,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对区城管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作出批复,组建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区市场服务管理中心、区市政工程养护管理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区城管局赣州高新区分局、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更名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区城管局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容市貌监察管理,城区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区公用设施开挖进行审批、办证和管理等职责。核定编制人员88人,股级人员1人。撤销区城市管理局(原事业单位)。目前已做好了机构挂牌、岗位设置、集中办公、财务及经费保障方式调整、党组织调整等工作,目前,领导班子已完全配备到位。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可办率达到90%以上、一次不用跑”“就近办可办率超过50%。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赣县区城市管理局“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上级文件要求、规范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培训。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互联网+监管”精神,并详细演示“互联网+监管”事项系统使用,对照我局监管目录清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动态调整、实时衔接,克服“放管服”环节中“管”的薄弱,发挥监管平台的作用,实现平台共享;明确职责范围。结合机构改革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将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责任压实到各中队及股室,要求执法队员转变思维、攻坚克难,力争13项监管项目有检查、有数据,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保证职责清单内的监管事项落实到位;强化宣传监督,通过局网站、公众号公示行政服务事项目录,通过媒体、审批受理窗口,向办事群众宣传“放管服”改革的意义,提高群众对“一网通办”的认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文明公正执法,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分类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项制度”执行率均达到 100%,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及时主动将行政执法信息和过程向行政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公示方式包括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局属各办案单位设置执法公开平台、电子显示屏公示等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均通过文字、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要求对每个案卷装订成册,并全部扫描上传至双随机系统,并对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等现场执法活动全流程进行录音录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21年度,我局综合城管执法大队审核行政处罚案件4 起。

4、强化监督制度。全面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实效。贯彻落实好《办法》,对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行使,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我局行政管理的效能和廉洁,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区城管局各单位要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5、全面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由各职能部门起草、实施的文件进行梳理上报局机关汇总统一清理;就我局2021年以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情况查漏补缺,然后进一步做好认真细致的分类排查,对明文规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清理废止,对确需保留、修改或者做出其他处理的,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做到了件件有落实、有反馈意见,使这项工作任务得到较好的落实。

6、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情况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认我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是《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网上考试都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并网上已公示受群众监督;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已开展网上随机抽查行政执法检查事项数检查实施清单13项,现已录行政执法检查人员数8人检查实施清单14项,已制定赣县区城管实施细则,落实了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得到了统一规范,我局在原来基础上,结合《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出台了适用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执法手册》,执法文书经市级等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统一标准文书,在制作案卷时,由执法监督股统一审核,使行政处罚做到依法行政,经得起法律的推敲,做到了对执法工作严肃纪律、一丝不苟,塑造了赣县区城管执法新形象,打开了行政执法新局面。

7、完善两法衔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坚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程序和相应责任,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同基层和百姓联系最紧密,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区城管局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处罚39项、行政许可11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其类权力4项;行政确认1项,共计公示66项。

8、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落实了调解组织、调解人员、调解场所设在执法监督股、调解经费由财务股列入本单位预算;并做好行政调解常态化和调解员培训等工作。有效化解信访案件,高效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今年以来,共受理领导批示信访件、网上信访平台、民声通道等群众诉求件96件,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单1332件,回复“五型”政府交办函148件。信访处理率、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9%。同时,按期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5件、人大建议(代表列席)10件、政协提案6件,做到了见面率、按期办复率、代表满意率三个100%。并开展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现场办公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对处理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三、城管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亮点

1、根据城管工作特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要求,主动作为、创新开拓,提高群众对城管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知晓度,形成群众主动参与城管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开展了“城管进园区、服务面对面”工作,通过我局各股室部门及五个大组分管领导下沉到园区各企业开展走访活动,从目前的走访情况来看,收集社区及企业意见建议23条。是城管部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生动实践,是推动城管执法重心下移的具体举措,是实现法治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有效抓手。宣传引领先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作用,营造学习先进、弘扬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交流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

1、法治政府建设学习不够。依法行政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个别执法人员还存在只要实体结果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无所谓违反程序规定不算违法的错误认识。过于简化程序,片面追求效率,对一般程序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随意省略预先告知、公开听证、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近年来当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寻求法律保护的意识很强,不仅会主动查找和钻研法律条款,还会咨询律师,通过专业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身处基层一线的城管工作人员,虽然经常处理各类矛盾纷争,对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都有一定的掌握,但往往对单项的法律问题了解不透,研究不深。一些城管队员还常常凭经验办事,情况了解不够深入,原因分析不够细致,处置比较武断。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稍有不慎,就可能会处于被动,甚至被钻空子。

2、需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在信访案件处置中,存在职责边界不清晰,管理受限等问题;比如城市噪音、油烟污染治理,职责边界不清晰,管理受限;比如小区内加工厂(制衣)等扰民问题,应从源头治理;比如在查处违章搭建工作中,如何鉴定其房屋属违章搭建?很多时候都需要住建、自然资源相关部门鉴定属于违章搭建后,城管部门方可依法依规处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七五”普法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切实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形成人人依法办事的氛围。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做到规范执法,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合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

2、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稳定。主动对接成员单位,及时将城市运行存在的安全问题以督办函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明确规定整改的时限和标准,整改后要进行复查,确保问题不反弹。单位与单位之间要互相配合,在涉及城市安全领域的风险点,往往牵扯多个单位的职能,单位之间要相互协作,做到联合执法,实现安全隐患的闭环处理。建立管理共建体系,形成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市民监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稳定。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能力。区街两级实施有效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专业培训,重点在基本法律知识以及管理和执法的标准规范、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方式等方面加强培训,在选人、用人方面把好关,对知法违法者及时处置,在行政执法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得事先明确并按规定进行。

4、加强行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在街道内部完善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建立行政责任制、违法追究制、依法行政考核制、投诉举报制等,确保用制度来管人、管钱、管物、管事,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报告、按规定操作、按原则执行。健全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权力事项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行政事项公开透明,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借助人大、政协重点监督城管依法行政办理事项,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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