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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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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赣县城区综合管理规定和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办法,园林绿化、亮化、美化管理办法、市政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创建文明、卫生、园林城市工作。

(三)、负责城区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

(四)、负责城区集贸市场及专业市场管理工作。

(五)、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搞好城区摊点布局规划,店外经营、场外交易。

(六)、负责城区市政建设(包括道路、排水、排污、桥梁、路灯)的维护管理工作。

(七)、会同建设部门负责对城区临时建筑、建筑工程围违场作业行监督管理,查处城区内不文明施工行为。

(八)、负责监督城市管理、供电、供水、通讯、广电等部门对“跑、冒、滴、漏”现象的处理和架设空中管线及地埋管线作业。

(九)、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对城乡规划区内余土调运的安排,监督城区建设余土调运和流散物体运输。

(十)、负责城区摩托车、非机动车辆的秩序管理。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206人,其中在职人员14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4536.1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9018.68万元,下降  %;本年收入合计14536.13万元,较2020年减少9018.68万元,下降 38.2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536.13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4536.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536.13万元,较2020年减少9018.13万元,下降38.29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143.84万元,占21.63%;项目支出11392.29万元,占78.3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80.75万元,决算数为1453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86%。其中:

(一)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11万元,决算数为17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4%,主要原是:增加了退休人员。

(二)医疗卫生支出年初数为68.81万元,决算数为6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8%,主要原是:调增了医保缴费基数。

(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0.35万元,决算数为1396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主要原因是:因为城区面积的扩大,清扫保洁面积也随之增加,清扫保洁费用相应增加了。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48万元,决算数为1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1%,主要原因是:调增了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7.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林水支出。     

(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12.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七)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46.8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8.0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649.98万元,较2020年减少789.13万元,下降32.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致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79.5万元,较2020年减少3353.09万元,下降75.6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差旅费、招待费和其他交通费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56万元,较2020年增加4.61万元,增长13.58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1万元,决算数为4.79万元,完成预算的19.7%,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2万元,下降2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1万元,决算数为  4.79万元,完成预算的19.7%,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0批,累计接待28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284人次,主要为: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决算数较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9.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53.09万元,降低75.6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差旅费、招待费和其他交通费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赣县区城市管理局共有其他车辆24辆。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1、城管执法用车6辆;2、市政路灯维修用车5辆;3、查违拆违用车3辆;4、园林用车4辆;5、环卫垃圾车6辆,由此产生的费用在非税收入中列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0.3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自评完成情况如下:

1)人民广场管理费用预算安排25万元,预算执行25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2)查违拆违人员工作经费155.31万元,预算执行155.31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专门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小组。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按照工作程序规定,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结合部门实际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对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明确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严格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标准。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部门负责人参与评价,并从服务对象中抽选人员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梳理并整改。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0.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财务管理工作皆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报表编报按照真实、保证时效的原则,审核无错误。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利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范围的4个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392.2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1.综合停车场项目预算安排1589.87万元,预算执行1589.87万元,绩效评分95.5分。

2. 雨污分流项目9072.59万元,预算执行9072.59万元,绩效评分96.5分。

3. 土地平整项目112.61万元,预算执行112.61万元,绩效评分96.5分。

4. 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护)建设项目617.22万元,预算执行617.22万元,绩效评分95.7分。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针对以上4个项目专门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小组,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按照工作程序规定,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结合部门实际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对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明确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严格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标准。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部门负责人参与评价,并从服务对象中抽选人员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梳理并整改。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县发〔201919号)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做出总结,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局项目预算共2个,分别是人民广场管理费用、查违拆违工作经费。自评完成情况如下:

1.人民广场管理费用预算安排25万元,预算执行25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2.查违拆违人员工作经费155.31万元,预算执行155.31万元,绩效评分100分。

3.专门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小组。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按照工作程序规定,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结合部门实际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对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4.明确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5.严格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标准。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部门负责人参与评价,并从服务对象中抽选人员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梳理并整改

二、项目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资金使用制度不够完善,我单位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但对制度的执行力不够,导致个别有章不循,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改进措施。一是建章立制,强化专项资金的监督。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要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强管理二是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三是建立长效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纪委部门的作用,建立长期有效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新体系,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现效益最大化。

3.合理界定配套资金规模。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根据资金使用实际情况,合理界定和安排配套资金的数量和规模,确实解决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而导致整个项目无法惠及民众的问题。探索配套资金承诺制度和奖罚制度,单位在申报项目时预算必须做实做细。

4.理顺资金管理体制。一是要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二是要建立项目申报、招投标、实施、采购、验收评价等一整套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要建立健全系统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所有项目资金从分配到使用都要明确,做到资金、项目、文号对应,四是要抄送相关部门,归档备查,以明确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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