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城管局 > 财经信息

赣县区城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访问量: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赣县城区综合管理规定和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办法,园林绿化、亮化、美化管理办法、市政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创建文明、卫生、园林城市工作。

(三)、负责城区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

(四)、负责城区集贸市场及专业市场管理工作。

(五)、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搞好城区摊点布局规划,店外经营、场外交易。

(六)、负责城区市政建设(包括道路、排水、排污、桥梁、路灯)的维护管理工作。

(七)、会同建设部门负责对城区临时建筑、建筑工程围违场作业行监督管理,查处城区内不文明施工行为。

(八)、负责监督城市管理、供电、供水、通讯、广电等部门对“跑、冒、滴、漏”现象的处理和架设空中管线及地埋管线作业。

(九)、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对城乡规划区内余土调运的安排,监督城区建设余土调运和流散物体运输。

(十)、负责城区摩托车、非机动车辆的秩序管理。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78人,其中在职人员17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6892.8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2356.71万元,增长16.21%;本年收入合计16892.84万元,较2021年增加2356.71万元,增长16.21%,主要原因是:今年赣县区老旧小区改造、赣县区五云镇等9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服务城区综合停车场建设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892.8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6892.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892.84万元,较2021年增加2356.71万元,增长16.21%,主要原因是:今年赣县区老旧小区改造、赣县区五云镇等9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服务、城区综合停车场建设;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89.69万元,占14.74%;项目支出14403.15万元,占85.2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19.30万元,决算数为1689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5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新招、新调入人员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8.79万元,决算数为18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9%,主要原因是:新招、新调入人员追加社保经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初预算数为82.75万元,决算数为8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74%,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中在职人员调离本单位,经费减少。

(四)节能环保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84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主要原因是:开展城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支出费用增加。

(五)城乡社区支出初预算数为1403.95万元,决算数为   817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81.98%,主要原因是:展保文创卫工作,城区乡镇清扫保洁费用增加。

(六)农林水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14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主要原因是:开展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农林水经费支出增加。

(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主要原因是:因政府工作安排加大了对我区自然资源管理建设方面的投入。

(八)住房保障支出初预算数为153.80万元,决算数为   15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调入人员和新招考人员的公积金。

(九)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119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主要原因是:城区综合停车场建设、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92.8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201.87万元,较2021年增加551.89万元,增长33.45%,主要原因是:新招入、调入人员致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等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8.12万元,较2021年减少831.38万元,下降77.0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差旅费、招待费和其他交通费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69万元,较2021年增加1.13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中增加了退休人员,追加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42.10万元,决算数为23.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5.61%,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8.62万元,增长388.7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目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该项目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该项目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3.10万元,决算数为4.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9.09%,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38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8批,累计接待28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贯彻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19万元,决算数为1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9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购买城管执法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城管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目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6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城管执法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1.38万元,降低77.0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各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8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0.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62.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6辆,其他用车20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4.7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查违拆违人员工作”、“人民广场管理”、“数字城管运行”、“城管协管员”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按照工作程序规定,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结合部门实际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对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明确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严格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标准。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部门负责人参与评价,并从服务对象中抽选人员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梳理并整改。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利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预算安排区城管局项目资金共4项,合计244.73

万元,主要包括:1. 查违拆违人员工作经费111.6万元;2. 人民广场管理经费23.75万元;3. 数字城管运行经费13.38万元;4. 城管协管员经费96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是:保障查违拆违工作正常进行,维护我区规划建设正常秩序,加强宣传和监管力度,有效控制和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对人民广场及周边的基础设施进行排查,进行走访调查,收集汇总群众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和经费预算指定方案;用于加强管理市容环境中的出店经营,乱堆乱放行为,让店主的不当行为能得到及时制止,为人民群众创造干净、整洁、卫生的靓丽街道,提高大家的幸福感;聘用协管人员协助管理市容环境中的出店经营,乱堆乱放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干净、整洁、卫生的靓丽街道,提高大家的幸福感。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的安排,我局采用资料审查、综合评价等方式,对2022年组织实施的4个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成效等方面进行了评价。

此次针对各个项目的绩效评价,以结果为导向,重点围绕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情况、效益情况及满意度四个方面设计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分析。首先审查项目资料,包括项目档案、财务资料等,后实地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并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评价打分。

三、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评价指标,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分解制定三级评价指标,设置指标值,对4项我局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2022年,4项项目基本完成年初目标任务,资金执行情况按计划推进,达到年初预算效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强化项目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提高项目绩效管理的参与度,切实强化项目绩效管理。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项目自评,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促进工作的开展。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赣县城区综合管理规定和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办法,园林绿化、亮化、美化管理办法、市政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创建文明、卫生、园林城市工作。

3、负责城区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

4、负责城区集贸市场及专业市场管理工作。

5、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搞好城区摊点布局规划,店外经营、场外交易。

6、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负责对利用城区建物、构筑物及城市空间设置电子显示屏、霓虹灯、灯箱、阅报栏、画廊、橱窗、门面牌匾、标语、条幅、标志性设施设置和城区户外广告设张贴(挂)宣传品、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杆)线等的审查、审批、办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城区市政建设(包括道路、排水、排污、桥梁、路灯)的维护管理工作。

8、会同建设部门负责对城区临时建筑、建筑工程围违场作业行监督管理,查处城区内不文明施工行为。

9、负责监督城市管理、供电、供水、通讯、广电等部门对“跑、冒、滴、漏”现象的处理和架设空中管线及地埋管线作业。

10、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和美化,亮化工程建设与维护,查处破坏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美化、亮化和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违规行为。

11、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对城乡规划区内余土调运的安排,监督城区建设余土调运和流散物体运输。

12、负责划定城区车辆停放点(场),对车辆停放、停靠进行监督管理。

13、负责城区摩托车、非机动车辆的秩序管理。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编制数19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83人。实有人数231人,其中在职人员178人,退休人员53人。

三、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19.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5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819.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5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7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2.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绩效目标

严格按照部门职能,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规范财政拨付资金管理,牢固树立单位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用途,规范单位财经纪律。

五、评价结果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利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六、存在问题

部分资金在使用上事务较多,日常工作繁忙,有时不能按时推进项目建设,因此在资金使用上造成执行进度拖后情况。

七、改进建议

1、我局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资金的合理使用,提前做好资金使用规划,确保资金有序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五部分    

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