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区府字〔2018〕170号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肖小鹏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根据赣县干字〔2018〕44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肖小鹏同志任区金融工作局局长;
沈淦同志任区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主任;
刘发亮同志任区人民政府第一招待所所长;
邱日玉同志任区现代服务业办公室主任;
罗敏同志任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章平同志任区蔬菜生产办公室副主任;
李小林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彭文勇同志任赣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李富忠同志任赣县中学校长、赣县中学南校区校长;
汪燕同志任赣县中学副校长、赣县中学南校区副校长;
陈同仁同志任江口中学校长。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请办理任职手续。
2018年10月26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群众团体。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