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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肖小鹏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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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区府字〔2018〕170号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肖小鹏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根据赣县干字2018〕44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肖小鹏同志任区金融工作局局长;

沈淦同志任区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主任;

刘发亮同志任区人民政府第一招待所所长;

邱日玉同志任区现代服务业办公室主任;

罗敏同志任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章平同志任区蔬菜生产办公室副主任;

李小林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彭文勇同志任赣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李富忠同志任赣县中学校长、赣县中学南校区校长;

汪燕同志任赣县中学副校长、赣县中学南校区副校长;

陈同仁同志任江口中学校长。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请办理任职手续。

 

 

 

 

2018年10月26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群众团体。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