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谢应民 胡赣华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第1届第30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免去谢应民同志的区会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免去胡赣华同志的区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2018年2月13日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印发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谢应民 胡赣华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第1届第30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免去谢应民同志的区会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免去胡赣华同志的区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2018年2月13日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