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区府字〔2021〕167号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根据《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关于 廖肇洲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赣县干字〔2021〕73号)、《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关于提名肖小鹏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赣县干字〔2021〕87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林 峰同志任区公安局局长;
肖小鹏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区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彭锋钢同志任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温见勇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郑永芳同志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池福钦同志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不再担任区水利局局长职务;
罗甦力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不再担任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刘琦玮同志任区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不再担任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占亮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李敏荣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月全同志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
韩统湖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黄 东、朱文健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刘江同志任区行政学校副校长;
谢学军同志任区林业分局副局长;
陈康生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彭小炜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刘晓春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熊玉冰同志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吴 建、叶荣剑同志任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廖肇洲同志不再担任区公安局局长职务;
周 晔同志不再担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简慧文同志不再担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温晓云同志不再担任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范军明同志不再担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森全同志不再担任区扶贫办公室(区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浦鸿同志不再担任区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赖厚辉同志不再担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谭裔明同志不再担任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局长职务;
萧志云同志不再担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区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龚海春同志不再担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黄发生同志不再担任区供销合作联社主任职务;
钟登祠同志不再担任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李豫玲同志不再担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叶良材同志不再担任区扶贫办公室(区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锦莲同志不再担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黄华忠同志不再担任区林业分局副局长职务;
梁 高同志不再担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钟 山同志不再担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区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晓健同志不再担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钟慧平同志不再担任区工商局王母渡分局局长职务。
2021年12月1日
抄送:区委,区纪委,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武部,区委各部门,
区法院,区检察院,群众团体。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