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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巩字〔2022〕37号关于同意吉埠镇、王母渡镇、大田乡、阳埠乡、江口镇、南塘镇、韩坊镇、长洛乡易地搬迁安置点衔接资金后续扶持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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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巩字〔202237

关于同意吉埠镇、王母渡镇、大田乡、阳埠乡、江口镇、南塘镇、韩坊镇、长洛乡易地搬迁

安置点衔接资金后续扶持项目的批复

吉埠镇、王母渡镇、大田乡、阳埠乡、江口镇、南塘镇、韩坊镇、长洛乡人民政府:

你乡(镇)报来《关于上报吉埠镇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请示》(吉政字[202282号)、《关于申请批复王母渡镇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请示》(王母政字[202290号)、《关于要求解决大田乡金沙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的请示》(大田政字[2022154号)、《关于恳请批复2023年阳埠乡幸福家园及阳埠新村安置区易地搬迁户房屋防水工程的请示》(阳政字[202287号)、《关于恳请批复江口镇安心家园易地搬迁“一站式”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的请示》(江政字[202296号)、《关于申请批复南塘镇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请示》(南政字[202272号)、《关于申报韩坊镇易地搬迁安置区社区服务配套改造工程的请示》(韩政字[2022125号)、《关于申报长洛乡易地搬迁安置区社区服务配套改造工程计划的请示》(长政字[20221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吉埠镇幸福家园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房屋防水工程、幸福家园易地搬迁社区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小计项目2个,资金小计:130万元;王母渡大市场安置点社区服务中心提升工程,资金小计:25.5万元;大田乡金沙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资金小计:9.5万元;阳埠乡幸福家园安置区易地搬迁户房屋防水工程,资金小计:50万元;江口镇安心家园易地搬迁“一站式”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资金小计:20万元;南塘镇平江创业园“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住房安全提升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资金小计:59.5万元;韩坊镇易地搬迁安置区社区服务配套改造工程,资金小计:45.5万元;长洛乡易地搬迁安置区社区服务配套改造工程,资金小计:60万元;共计项目9个,资金合计:400万元(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根据《赣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赣市财农字[202147号文件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关规定,不得超范围、拆分项目实施,请依法依规实施。

附件:赣县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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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巩字〔2022〕37 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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