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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责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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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区乡村振兴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全区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宣传、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金调度、计划、统计、审计及后勤服务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全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帮扶成效监测工作;负责组织识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统计、动态监测和统计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导全区防返贫监测系统的统计信息和动态监测工作等。

负责全区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做好巩固成果规划和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工作;衔接资金及其他项目计划报备下达,对项目实施、验收、报账进行全过程监督;督促指导全区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协助衔接补助资金的拨付;配合做好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负责全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负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光伏帮扶政策、雨露计划政策的指导、跟踪、落实、管理等工作;负责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对口帮扶、定点帮扶、结对帮扶等相关服务工作。

负责督促检查全区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承担全区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成效考核、驻村帮扶考核等工作;承担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能

主要负责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三、办公信息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灌樱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中塔18-19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传真):0797-4443668

负责人:王强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赣县区乡村振兴局1901办公室:0797-444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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