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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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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区乡村振兴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档案、人事、工资、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全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政策措施;检查督促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全区老区、贫困地区、移民安置区干部的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和移民业务培训;组织落实“雨露计划”政策;负责宣传、调研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接待、后勤工作。

(二)综合股。拟订全区扶贫开发(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扶贫开发(脱贫攻坚)、老区建设的资金分配计划;负责全区扶贫开发(脱贫攻坚)、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贷款贴息项目的管理;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全区扶贫和移民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拟订移民资金分配计划;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动态管理和移民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库区基金项目管理,组织落实移民政策,指导移民后期扶持;负责移民项目管理;负责编制《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规划》,制定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按权限审核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等各种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各种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对工程移民安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实施结果进行验收;指导移民的安置工作,承办移民接收安置其他工作。

拟订易地搬迁式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易地搬迁式扶贫资金的筹集方案、补助标准和分配方案;负责对易地搬迁式扶贫项目管理,对搬迁式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拟订并落实各级单位对口协助易地搬迁式扶贫工作计划;拟订并落实开展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计划;负责对外交流、横向经济协作;争取并按规定接受境外政策和非政府组织的援助;负责外资扶贫项目的管理。

二、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

()负责制定全区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区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核下达全区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区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

()动员、协调、组织全区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开展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和社会帮扶工作;指导全区开展扶贫开发对外交流工作;承担区外、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帮扶我区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和全区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全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规划;参与审核新建大中型水库(水电站)移民安置规划;按权限审核新建小型水库(水电站)移民安置规划。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产业扶贫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发展相关扶贫产业。

()督促检查全区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承担全区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驻村帮扶考核和贫困村退出等工作。

() 承担全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扶贫系统统计监测工作。

()承担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办公信息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灌樱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中塔18-19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传真):0797-4443668

负责人:王强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赣县区乡村振兴局1901办公室:0797-444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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