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区府字〔2021〕127号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刘文彦同志任职的议案
赣县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提请:
刘文彦同志任赣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请予审议。
附件:刘文彦同志的基本情况
区长:
2021年8月15日
附件
刘文彦同志的基本情况
刘文彦,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江西会昌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赣县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候选人提名人选。
1995.07--1998.06 核工业华东地质局264大队技术员
1998.06--2005.09 赣州市黄金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2005.09--2008.03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三分局副局长
2008.03--2012.01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2012.01--2012.12 赣州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2.12—2014.06 赣州市章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2014.06--2015.04 赣州市章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南康区委副书记(挂职)
2015.04--2016.08 赣州市兴国县委副书记
2016.08--2017.12 赣州市南康区委副书记
2017.12--2019.01 赣州市旅发委党组书记、主任
2019.01--2021.06 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旅发委党组书记、主任
2021.06--2021.08 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08——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候选人提名人选,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提名人选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