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2018年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2018年,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安监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各镇(乡)人民政府、区相关部门及非煤矿山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一、我区非煤矿山企业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全区共有非煤矿山企业31家,其中露天矿山15家,地下矿山10家,尾矿库6家。在生产的13家,停产的18家。
2、今年我区非煤矿山共发生了两起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
二、主要工作
1、2018年春节及全国“两会”结束后,收到各非煤矿山企业报来恢复生产的申请,我局派员对各个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7家企业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查出隐患35条,经企业整改到位后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的企业进行了复查,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煤矿山企业的复产进行了批复。
2、今年全年我局日常检查次数48次,下达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16份,查出安全隐患79条,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16份。完成整改79条。2018年我区已整顿关闭5家非煤露天矿山。
3、2018年全年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都围绕着专项整治而开展的,重点突出“五个一”活动,我区所有在产非煤矿山企业都严格按照“五个一”活动的内容进行了落实,
4、
5、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于
6、为确保今年全区不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我局组织专家对全区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一次“专家会诊”,对全区所有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对全区采石场推行了“智慧云眼”监控,确保采石场依法依规生产。今后,在采石场“智慧云眼”基础上对全区在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全面推行。
三、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1、重点突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赣州市赣县区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切实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2、重点突出专项治理工程。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以及《江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等要求,加大对地下矿山采空区的治理以及尾矿库的重点监管。
3、重点突出露天采石场整治。针对我区露天采石场存在的不同程度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把关、监管中把控,全力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
四、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治理情况
我区目前没有“头顶库”。有一处“头顶库”已按程序闭库。
五、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情况
我区无大型采空区、高陡边坡、水文或地质条件复杂和入井人数较多的地下矿山等情况
六、推动双千示范工程方面情况
我区有3家非煤矿山企业列入赣州市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示范企业,分别为赣县世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黄婆地钨锌多金属矿、赣县路路通采石场、赣县江口镇江口村清水塘采石场。目前均已基本完成建设。有3家非煤矿山企业列入赣州市安全标准示范企业,分别是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赣州祥云高岭土开发有限公司、赣县王母渡镇下邦村下山湾采石场。标准化已通过专家现场评定、复审、并都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七、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建设情况
1、全区的非煤矿山企业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已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2.全面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我区所有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都已全面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企业有效防范遏制事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3、对全区非煤矿山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了监管。
4、对全区非煤矿山企业严格准入条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规定予以申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5、督促企业开展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使非煤矿山的每一位员工提高了安全意识。
2. 强化企业宣传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一是大力开展中央和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新修订《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贯彻。在深入企业开展检查的同时,向企业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新法规新政策。二是开展非煤矿山企业“五个一”活动。使非煤矿山的每一位员工都参与进来受到教育。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当前,经济形势不景气,企业资金短缺,导致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欠帐多,整改隐患不及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仍然不强,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力量薄弱,部分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各种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台账、教育培训记录流于形式。
2.我局监管一股股长被抽调到村里任第一书记,全脱岗抓精准扶贫,致使安全专业监管人员力量不足,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九、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非煤矿山日常监管工作。严格企业复工复产,在日常检查中,做到检查形式上不走过场,检查内容上不留死角,行政处罚上不讲情面,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进行处理,以日常监管为载体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2、全面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继续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之中;加强非煤矿山重要时段专项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做好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整治进程中,突出重点、紧密配合,综合整治,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继续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合理地分层次抓好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尤其是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使所有从业人员做到应知应会,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切实增强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