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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煤炭局 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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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绷紧“安全这根玄,认真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积极谋划全年,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把住了煤矿在实施关闭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稳定

2018年,赣县小坌煤矿正式进入关闭程序,由于煤矿关闭过程存在许多的敏感点,安全管理难度加大,为此我们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

1、以去年小坌矿区发生非法开采煤矸石善后作为重点监管内容

制定与以往不同的,全新的煤矿安全监管计划,细化月度安全监管工作,定期开展矿区范围内的安全巡查和专项安全督查,全面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值班制度和矿区现场管理制度。通过特殊的监管,取得了以下阶段性成效。

一是禁止了再次出现非法开采煤矸石现象。

二是制止了非煤矿工作人员及其他不相干人员随便进入矿区。由于煤矸石开采后森林植被破坏可能会出现山体滑坡,不让其他人员进入矿区,避免了不必要的误伤。

三是监督煤矿认真履职,督促相关人员全面恢复相关治理。由于有效的工作,保证了因矿区煤矸石开采造成的危害治理正在有序进行。

2、重点检查和关注春节及其他重点时期煤矿的安全措施

一是加大了煤矿停产期间的安全保障。今年以来,煤矿停产等待关闭时间很长,煤矿的停产并不意味着安全,反而增加了安全的隐患。为此我们要求煤矿停产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县局驻矿安全员照样待岗值守,不得离岗和请假,同时确保信息畅通。同时局里加大对煤矿开展暗访和督查,对煤矿井下不按要求执行停产有关制度和规定的现象进行了必要的处罚。

二是做好雨季安全监管工作。节后正是多雨季节,为有效防范雨季煤矿安全事故,督促煤矿编制防治水计划和雨季“三防”安全措施。在雨季到来之前组织防治水专项检查,从管理、技术、现场和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责令煤矿整改,坚决消除隐患。并做到在暴雨、强雷电天气通过信息或电话方式及时提醒煤矿做好相关工作。

二、响应国家政策,全面推进煤矿关闭退出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监总煤监[2014]44号文件《国家安全监督总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牵头,在成功关闭了赣县荫掌山林业煤矿、赣县小坪煤矿以及赣县韩坊煤矿之后,今年上半年已经开展并正在实施对小坌煤矿的关闭工作。至目前,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对赣县小坌煤矿实施关闭的批复》,公告了退出关闭煤矿名单,注销了韩坊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矿《采矿许可证》,拆除了小坌煤矿井下设备,通风供电等设施,按要求封闭了煤矿矿井井口;树立了关闭公示牌,明确了煤矿关闭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已经督促煤矿与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目前正筹备等待市、省,以及国家级的关闭验收。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1、重点推进小坌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煤矿退出作为国家去产能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环环相扣,必须全力以赴,认真对待。

2、做好煤矿退出后的社会稳定工作。

3、重中之重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赣县区煤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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