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应急管理局>工作动态>政务动态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 下载文件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清明节即将到来

祭祀用火进入高峰期

说明: 图片

赣县发布通知

清明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发现一起,查处打击一起

关于做好清明期间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清明期间历来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时期。随着“清明节”的临近,上坟祭祀、旅游踏青、春耕备耕等活动将大量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要严格按照省、市、区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清明”期间全区林区平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层层部署压责任。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扣紧责任链条,强化网格化管理和群防群控,深入分析本辖区森林防火的形势和规律,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早部署,提前谋划,制定具体工作预案,逐级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措施抓在手上,坚持防范在先,打通防灭火工作责任“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地落实。清明期间,区、乡两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并确保讯息畅通。

二、要浓厚氛围抓宣传。在清明节到来之前,各乡镇将森林防火宣传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不间断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禁火令》;派出宣传车及利用敲铜锣、警示教育等方式,走村入户进行面对面宣传;在乡村交通干道、人口密集区、进山路口等重要区域,每个行政村要设置永久性固定宣传牌、标语,要张贴《禁火令》,悬挂横幅,大造声势,切实让“谁烧山谁坐牢”的意识入脑入心。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示范引领作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文明祭祀,充分利用清明节集中祭扫的契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清明节放假前,全区中小学要开展“小手拉大手”防火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倡导文明祭祀新风,让学生与家长共同受教育。

三、要铁心硬手管火源。要全面实行林区禁火制度,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乡镇要把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下最大的决心,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管住林区野外火源。要开展“鲜花换祭品”活动,清明期间乡村工作实行一边倒,乡村干部不放假。要划分责任范围,落实看守责任,组织乡镇、村组干部、乡村振兴工作队、护林员全员上岗巡护,巡护人员必备扑火机械、在重要林区、坟墓集中区路口设卡把守、卡口值班人员必须备齐扑火装备、收缴火种,严禁火源上山;其他散坟也要落实看守人员巡查。充分发挥“两长两员”作用,上坟祭扫一律不得点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各乡镇要加大对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坚决刹住野外违规用火不正之风。

四、要真督实查抓落实。要强化督导检查,狠抓举措落地。突出抓好源头管控,推进野外火源和违规用火专项治理,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队伍建设、应急措施、值班值守等方面进行真督实查,查找薄弱环节、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区森防指派出暗访组,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

五、要小火大打抓扑救。探索建立与辖区专职消防队联勤联训工作机制,加大联合训练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瞒报;立即启动《森林扑火流程》,果断、科学处置火情,一定要坚持“小火大打”的原则,投入重兵扑救,挂乡镇区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派出警员深入火灾现场,调查起火原因、严惩肇事者。

赣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327

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警。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0797-4441667

各乡(镇)防火值班电话:

韩坊镇:0797-4666009

阳埠乡:0797-4644006

大埠乡:0797-4696008

王母渡镇:0797-4460006

大田乡:0797-4500010

长洛乡:0797-4526019

五云镇:0797-4534006

沙地镇:0797-4450020

湖江镇:0797-4566021

储潭镇:0797-4530009

梅林镇:0797-4432110

茅店镇:0797-4600005

江口镇:0797-4480078

石芫乡:0797-4620009

吉埠镇:0797-4640018

南塘镇:0797-4490022

三溪乡:0797-4520040

田村镇:0797-4623003

白鹭乡:0797-4560003



清明祭扫

防火安全要注意!

▼▼



最后再次提醒

文明祭祀

千万不要携带火源上山!

发现绝不姑息!



来源:防灾减灾中心 陈显福互联网
编辑:张涵影

审校:刘晓春

审核:谢以平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