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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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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行政事务、人事、外事和财务工作;负责局法制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综合工作、负责安委办日常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规划、科技、装备、信息化建设、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科技普及;负责党务、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二、安全监督管理一股

    负责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行业的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安全监督管理二股

    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及烟花爆竹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安全监督管理三(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

    负责机械、轻工(含出版)、电子、纺织、烟草、电力、贸易(含粮食)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待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工矿贸作业场所(煤矿)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五、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政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情况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内设机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训练、演习等。

六、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主要经营管理者、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主任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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