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局 > 财经信息 > 财政预决算

赣县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

访问量:

赣县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赣县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赣县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赣县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产资产情况占用表

第一部分赣县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县区环境保护局是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全县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环境监测、环境统计,掌握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发展趋势;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审批及验收;依法征收排污费;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投诉和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政府督查工作及环境污染纠纷;监督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赣县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全额事业编制37人;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人数48人,包括行政人员17人、全额事业31人;退休人员10人,临时人员7人。

第二部分赣县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033.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下降0%;本年收入合计4033.48万元,较上年下降34.83%,主要原因:减少污染防治支出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033.4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4033.48万元,其中本年度支出4033.48万元,较上年下降34.83%;主要原因:减少污染防治支出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033.4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含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3.5万元,决算数为403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8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设备等。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是增加了撤县改区津贴等。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3.5万元,决算数为141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38%,主要原因是:是增加了撤县改区津贴,新增办公设备等。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49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环境卫生防治支出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70万元,降低30.17%。主要原因是:增加专用设备等。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万元,决算数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95.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万元,决算数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0%。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5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29.56万元,较2016年增加118.56万元,增长28.8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撤县改区津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9.89万元,较2016年减少12.11万元,下降9.17%,主要原因是:是减少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7万元,较2016年减少24.73万元,下降79.77%,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经费。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82.11万元,较2016年增加82.11万元,增长82.11%,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设备等。

(五)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3195.64万元,较2016年增加3195.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对企事业单位环境防治的政策性补贴等。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严格在预算范围内开支,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本单位公务接待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进行了公车改革没有保留原有车辆,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四部分赣县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附件:赣州市赣县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