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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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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2020430日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一、党组书记、局长卢丰茂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二、党组成员、正科级待遇曾志刚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具体分管乡村振兴工作。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湛方江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具体分管党建、纪检、环境管理(窗口服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环保竣工验收、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大气水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辐射固废危废及持久性有机物管理、城区饮用水源保护、清洁生产审核、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环境监察、行政执法处罚、污染源在线监控、信访投诉处理、环境事件与环境应急处置(安全生产)、新型工业化、项目建设“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等编制、争资争项、企业服务。

五、副局长李守淳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具体分管环境法制、环保宣传省级生态县创建、统战、工青妇、卫生健康、发展生态化、农村环境集中整治。

六、副主任科员、环境监测站站长吴小山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并主管环境监测站、办公室、苏区振兴发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组织、人事编制、财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老干部、机关效能建设、信息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政务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档案、保密、机关内部事务管理。

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