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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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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建设活力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新赣县

一、2022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2年,我局攻坚克难、真抓实干、踔厉奋发,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较好地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年度工作考核指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十四五”良好开局。环境空气质量情况:1-10,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5%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3.1%。空气质量水平稳居中心城区第一,PM2.5平均浓度进入全省前20水环境质量情况1-10,全区(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赣江干流(赣县段)水质继续稳定保持Ⅱ类水质;全区水质综合指数3.3152,同比变好4.50%。土壤环境质量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积极推进红金一期10家企业污染地块调查修复工作,编制完成区域背景值调查报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未出现土壤污染现象。

(一)聚焦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

1.深入打好蓝天提升攻坚战先后制定《赣县区城区臭氧污染防治应急管控方案》、《赣县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气”深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建立了赣县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机制,有序推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四尘三烟三气”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精准摸排全区涉VOCs污染源,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巡查,严格落实问题“发现-督办-再核实”闭环整改销号机制,积极开展现场帮扶,指导涉气企业开展问题整改。强化臭氧污染应急管控,推动涉气企业、道路沥青铺设、工地外墙涂装、电焊切割错峰作业,确保我区空气质量优良。

2.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强化源头治理编制赣县区“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加强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管控;开展园区管网涉水问题排查,确保园区企业应纳尽纳,雨污彻底分流,杜绝废水污水直排。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按照溯源、监测、整治”要求全面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管控污染物入河。强化水质监测预警,科学、合理设置乡镇交界断面,开展周期性监测,及时通报水质异常预警信息,会同水利、乡镇等单位建立水污染联防共治机制,有效压实各方责任实施赣江干流(赣县段)及贡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强化污染溯源排查,削减汛期污染强度,保障水质持续稳定向好。

3.深入打好净土提升攻坚战持续推进12家企业污染地块调查修复工作,顺利编制完成区域背景值调查报告。深入危废固废管理,组织开展全区涉危废企业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危废管理水平;加强尾矿库监管,建立“一库一策”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尾矿库安全

(二)聚焦督察整改和监管执法,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域、全行业、全部门的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常态化“回头看”工作机制,开展环保督察整改销号“春雷”行动,对发现的环保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及时下达督办函或工作提示函24份,季度通报3份,有效压实了乡镇、部门整改责任,整改成效得到巩固提升。截至目前,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我区个性问题8个及交办信访件172件实现了清仓见底

2.常态化开展新冠感染环保检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环境监管力度,对12家医疗机构及酒店隔离点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废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期间发现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部分单位台账记录不完整、装运箱内医疗废物堆放过高、医疗废弃物存储场所无标识等问题,在现场一一指出,并指导督促相关医疗机构立即整改;同时落实对医疗废物处置机构的监管力度,做到月月有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

3.环境问题执法监管有力有效。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工作。对双随机22家企业进行双随机检查,提高环境执法绩效,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根据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大力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针对危险废物、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等环节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排污单位持证排污、合法排污、达标排放。

4.强化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完成各乡镇卫生院核与辐射安全隐患现场排查;完成赣县华能电厂工业伽马射线探伤监督检查;完成赣县国能生物发电厂变压站辐射安全检查及下发环评督办函;按要求组织核技术利用单位参加辐射安全及防护培训;完成了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和更新。

5.认真做好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登记与简化管理核发工作。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扎实完成“双百”任务,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工作。1-11月,完成排污许可证审批82件,其中51个简化管理,31个登记管理。

6.依法依规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加大对辖区内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的审查,对环评文件中缺少“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或分析错误的,不予受理。截至目前完成环评审批项目34个,其中承诺制审批9个。豁免环评管理项目26个,完成登记表备案项目86个。8月1日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已划转区行政审批局。

7.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按照“投真情、办实事、见成效”的要求,做好信访矛盾调处,强化问题整改跟踪落实,同时坚持疑难案件领导包案、坚持执法与调解并举,以执法为主,有力查处环保违法行为;并统一将办结的信访件及相关材料汇总至大队办建档归档。

(三)聚焦环境质量监测,助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全面完成日常例行监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域环境质量监测,高质量完成生态功能区考核填报工作;二是帮扶企业做好自行监测工作,召开了排污许可企业自行监测专项培训会每季度开展自行监测现场帮扶指导,覆盖多个重点行业,目前我区方案完善率为100%数据完成率95%,位居全市前列。

2.强化监测能力建设。一是保障国家以及长江经济带水站的正常运行,做好水站的基础保障工作,对采水设施进行维护33次,确保设施运行正常。二是推进资质认定工作。全面完成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工作,监测项目覆盖两大类14个项目监测能力得到稳步提升

(四)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贡献环保力量

1.持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成立局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联审小组。目前外出招商2次,对接客商企业10家,已成功引进中深圳联悦发展有限公司总投资6.3亿元年产2万吨稀土磁性材料氢破加工、10万吨液态氮气、2400万标准立方氢气及加氢站、6000吨二氧化碳干冰、瓶气等综合项目

2.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建立覆盖全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把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管控单元。强化与相关规划衔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源头预防引领作用,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3.推进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开展企业接待日和企业服务日活动,及时走访慰问企业,向企业宣传惠企政策,传达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了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状况,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政企双向挂职交流活动,帮助所在企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受到企业的肯定。

  (五)聚焦美丽赣州建设,打造赣县美丽格局。坚持项目为王,持续落实半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补齐生态环保短板。全区美丽赣州建设行动纳入市调度项目7个,均实现如期开工,截止到11月底,已竣工项目4个,竣工率57.14%;年度计划投资6.24亿元,已完成投资6.27亿元,投资完成率100.48%,在全市排名第二,在美丽赣州建设上展现了赣县大作为。

二、2023年工作计划

尽管今年的大部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顺利实现了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还不稳固,全生态环保和污染治理工作仍然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一是部分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质量有待提高存在整改成效反弹的现象二是部门联动工作合力不够少数牵头部门对本部门牵头的环保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三是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需加快推进确保PM2.5平均浓度持续位居全省全市前列是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尚未广泛形成全民简约消费、节约能源、低碳出行的绿色生活习惯仍未有效形成。2023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强化生态环保责任落实,建立生态环保责任清单。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自然资源资产必须管环保”要求,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做到明责、知责、理责、尽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通过责任清单的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让赣县的生态优势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

(二)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发生反弹;对于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主动担当,攻坚克难,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于未列入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细查,切实提高巡察整改的成效和质量。

(三)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是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污染源的精准治理,不断提升治理成效,力争2023年全区PM2.5等指标巩固空气质量优良率稳步提升,完成省、市下达的指标任务。二是巩固治水成果,补齐治水短板。优化污水管网布局,进一步控源、截污、治废。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实施园区管网改造提升行动;加强乡镇断面水质监测、考核与评价工作,加强医疗废水监督管理,加强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监管;继续做好河长制、总量减排、总量审批、入河排污口登记、项目入库申报、巡察整改等工作。三是强化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全面推进红金一期10个污染地块及储潭2个污染地块的治理与修复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2023年指标任务

(四)持续推进环境执法,高效调处环境信访一是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认真做好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常态化推进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专项工作;突出精细化体检式执法,在查深查细查全上下功夫、见成效,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执法与指导相结合,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提升企业环保守法意识和环保管理水平,减少环境风险隐患,降低环境违法率。二是提升信访调处成效。加强流程规范、加强督查指导,提升群众满意率。规范信访调处,确保处理过程中能够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反馈,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乡镇、村委的沟通互动,坚持执法和调处并举,提高群众满意率。

(五)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常态化。将疫情期间实施的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转为常态化制度,继续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对已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类、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工业制造项目,实行环评豁免。二是实行环评审批容缺办理。在建设单位申请材料环评文件、承诺书等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要申请材料有缺陷的情况下,可一次性告知限时补正材料并先行容缺受理。三是精简环评内容。对在赣州高新区内、环评审批改革负面清单之外的报告书项目,在符合“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和相关专题评价要求后,可简化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鼓励园区及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

   (六)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生态环保铁军。一是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在岗位实践中锤炼环保铁军,通过交叉执法、环保大练兵等方式加强实践磨炼,在苦干实干中锤炼意志,提升执法水平与能力。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建立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机制,完善形式丰富内容,旨在提升干部职工精准监测能力、监察执法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和信息化管理能力等,将区生态环境局打造成“学习型,规范化,高水平”机关。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永葆廉洁本色。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带头秉公执法、审慎用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大力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坚决破除“中梗阻”“小鬼难缠”等问题。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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